|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163505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8月14日 |
| 标 题:钦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 |
| 发文字号:〔无〕 |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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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职业年金(以下简称“三险一金”)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2.制定全市“三险一金”经办工作的管理、技术、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对全市“三险一金”经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3.综合管理全市“三险一金”基金,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承担市本级单位“三险一金”经办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运营管理工作。
6.完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社保中心内设综合部、财务管理部、信息技术部、申报受理部、待遇核定和发放部、权益和职业年金管理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部和稽核风控部八个部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单位只有本单位。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417.57万元,同比增长49.5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417.57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801.46万元,增长49.59%,主要原因是:2024年支付2023年和2024年的计划生育人员退休后依法增加待遇补助资金。
(二)支出总计2417.57万元,同比增长49.5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972.21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5.46万元,增长0.56%,主要原因是:2024年有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26.52万元支出,2023年没有该项目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1375.5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和市本级非财政拨款企事业单位实行计划生育人员退休后依法增加待遇补助资金。同比增加785.14万元,增长132.97%,主要原因是:2024年发放的是2023年和2024年的计划生育人员退休后依法增加待遇补助资金。
3.农林水支出(213类)4.66万元,主要用于: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差旅费和伙食补助支出。同比增加0.43万元,增长10.17%,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驻村工作费用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65.1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同比增加10.43万元,增长19.07%,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新增遴选人员调入2人,调入1人,住房公积金费用增加。
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同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结余分配。
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7.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1.58万元,项目支出1556.0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决算为742.68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社保中心办公场地租赁、信息网络维护、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经费等。
2.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62万元,主要用于:失业动态监测经费上级补助资金。
3.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39.3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金及各项补贴。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6.7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的比例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1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原试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
6.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26.5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
7.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42万元,主要用于: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部分退休干部护理费。
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2.74万元,主要用于:市直特困企事业单位特殊人员生活补贴。
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31.15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非财政拨款企事业单位实行计划生育人员退休后依法增加待遇补助资金。
10.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5.6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1.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8.7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员缴交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1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3万元,主要用于:选调生到村工作财政补助资金。
13.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36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驻村工作补助经费。
14.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5.11万元,主要用于:编内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1.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3.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支出107.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00万元,支出决算1.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50%;支出决算数比2023年度增长6.80%。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00万元,同比增长0%。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4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差异。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有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无变动。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同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同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2024年末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差异。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有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无变动。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同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差异。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有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无变动。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1.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50%,同比增长6.80%。主要用于上级检查组,外地同系统前来学习交流的公务接待。据统计,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15个批次、共计141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5个批次、141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工作需要,接待批次减少,厉行节约,尽量减少接待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在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和人数增长。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64万元,比2023年度增长22.12%。主要原因是:不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覆盖面,继续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四进”活动,广泛宣传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和便民服务举措,宣传费用和差旅费用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钦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15个,项目支出总额1525.86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15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525.8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及时率不高,项目实时进展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升预算执行质量和效率;二是跟踪项目支出进度,夯实项目落实情况,确保预算准确率。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市本级非财政拨款企事业单位实行计划生育人员退休后依法增加待遇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9.83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31.15万元,执行数为1131.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积极对接财政资金,确保符合条件人员依法享受待遇。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4年度钦州市部门决算公开附表(表一至表九).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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