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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5-153879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文日期:2025年07月28日
标  题: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文字号:〔无〕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8日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7-28 17:00     来源: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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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国(境)外人员来钦工作许可相关事务。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完善养老、工伤保险全市统筹办法,组织实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吸引留学人员来钦(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表彰奖励、评比达标表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全市表彰奖励、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及承办相关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拟订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三)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市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外国专家服务工作。根据职责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自治区人民政府友谊奖申报推荐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2.与市行政审批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行政审批局统一负责市级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法受理、审查、审批及决定送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不再承担行政审批的具体事务,主要工作职能转变为制定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行政审批标准以及监管标准,推动行业发展,加强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等。对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明确取消、下放或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由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取消、承接和调整,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监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市行政审批局应及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报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属于行政审批工作问题的,应及时向市行政审批局反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及时向市行政审批局通报相关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变化等引起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调整变化情况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市人社局本级。与局本级合并预算的二层单位5个:市人才服务中心、市社会保险基金和财务管理中心、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独立核算二层事业单位3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就业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8434.98万元,同比下降16.0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8434.98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1615.80万元,下降16.08%,主要原因是公共专项减少

2.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同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事业收入

3.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同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经营收入

4.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同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其他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同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非财政拨款结余

6.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项目已在本年执行完毕,不需要结转至下年继续执行

(二)支出总计8434.98万元,同比下降16.0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17.02万元:主要用于:市决策咨询委员会重大课题研究经费、市咨询专家组各小组工作人员经费、市直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班子成员工作补贴。同比增加13.88万元,增长442.04%,主要原因是:增加市决策咨询委员会重大课题研究经费。

2.教育支出(205类)210.74万元:主要用于:钦州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同比减少523.72万元,下降71.31%,主要原因是:钦州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工程进入尾声,支出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6618.1万元:主要用于:钦州市重大活动和重点工作及乡村振兴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经费、考试评审系列专项经费、人事档案管理经费、人才专项经费、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上级补助资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激励奖励资金、市直特困企事业单位特殊人员生活补贴、就业失业信息收集、统计分析经费、就业补助专项资金、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调解平台建设补助资金等。同比减少1881.2万元,下降22.13%,主要原因是:人才专项经费、就业补助专项资金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210类)1436.95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非财政拨款企事业单位实行计划生育人员退休后依法增加待遇补助资金。同比增加781.13万元,增长119.11%,主要原因是:市本级非财政拨款企事业单位实行计划生育人员退休后依法增加待遇补助资金增加。

5.农林水支出(213类)15.56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驻村工作补助经费。同比减少0.26万元,下降1.64%,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驻村工作补助经费减少。

6.住房保障支出(221类)136.62万元:主要用于:编内在职住房公积金支出。同比减少5.62万元,下降3.9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人员调动、退休。

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同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结余分配。

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年末结转和结余。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34.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0.87万元,项目支出6414.12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6.3万元,主要用于:市决策咨询委员会重大课题研究经费、市咨询专家组各小组工作人员经费。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0.72万元,主要用于:市直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班子成员工作补贴。

(3)其他教育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0.74万元,主要用于:钦州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4)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78.63万元,主要用于:补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人员基本支出、公用经费支出。

(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31.6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运行支撑专项、钦州市重大活动和重点工作及乡村振兴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经费、钦州市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走访慰问活动工作经费。

(6)综合业务管理(项)支出决算为301.11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招用笔试工作经费、人事考试专用保密室配置经费、考试评审系列专项经费。

(7)就业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91.48万元,主要用于:农民工技能大赛、职业技能大赛经费、就业创业服务专项经费、就业失业信息收集、统计分析经费、网络运行维护等费用。

(8)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3.12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激励约束奖励资金、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决算为742.68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人员支出、公用经费支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激励奖励资金、补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

(10)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支出决算为56.0万元,主要用于:人事档案管理经费。

(11)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支出决算为110.29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调解平台建设补助资金、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建设费、两网化管理工作经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经费。

(12)引进人才费用(项)支出决算为1079.24万元,主要用于:人才专项经费。

(13)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3.02万元,主要用于:基础性绩效性工资增量(财政统发)。

(14)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13.71万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上级补助资金。

(15)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34.9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相关支出。

(1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0.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7)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4.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18)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1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原试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

(19)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05.83万元,主要用于:就业补助专项资金。

(20)职业培训补贴(项)支出决算为99.35万元,主要用于:就业补助专项资金。

(21)社会保险补贴(项)支出决算为979.1万元,主要用于:就业补助专项资金。

(22)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支出决算为648.05万元,主要用于:就业补助专项资金。

(23)就业见习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77.68万元,主要用于:就业补助专项资金。

(24)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项)支出决算为50.0万元,主要用于: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

(25)促进创业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6.36万元,主要用于:就业补助专项资金。

(26)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9.21万元,主要用于:就业补助专项资金。

(27)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51.05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金。

(28)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42万元,主要用于: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退休干部医疗及护理费用。

(2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2.74万元,主要用于:市直特困企事业单位特殊人员生活补贴。

(30)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转移劳动力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经费。

(31)计划生育服务(项)支出决算为5.7万元,主要用于:预发2023年度奖励性绩效性工资增量。

(32)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31.15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非财政拨款企事业单位实行计划生育人员退休后依法增加待遇补助资金。

(33)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7.81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34)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1.2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35)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3万元,主要用于:选调生到村工作财政补助资金。

(36)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26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驻村工作补助经费。

(37)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36.62万元,主要用于:编内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20.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78.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支出242.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5.45万元,支出决算9.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00%;支出决算数比2023年度下降22.19%。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00万元,同比增长0%。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4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差异。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有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无变动。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00%,同比增加0.64万元,增长13.56%。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同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本年度没有公车购置。2024年末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1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差异。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有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无变动。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5.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00%,同比增加0.64万元,增长13.56%。主要原因是车辆租赁次数减少,用车量增加,油费增加,维修费用增加。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用车审核,尽量减少用车次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有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租赁次数减少,用车量增加,油费增加,维修费用增加。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00%,同比下降44.80%。主要用于来访团队、调研工作接待。据统计,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41个批次、共计345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实际工作中,减少接待批次,尽量减少接待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在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严控接待条件和接待标准,费用有所减少。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2.42万元,比2023年度下降0.3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差旅费和其他交通费用减少。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9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1.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11965.72万元,执行数8434.98万元。自评得分为98.23分,评级为从自评情况来看:所有项目均已按时开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产生的社会效益较好,达到预期目标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57个,项目支出总额5410.17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57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5410.17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1)部分项目预算细化不够,预算金额不准。(2)部分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准确,数据有所偏差。(3)部分绩效目标已不符合实际情况,没有及时更新。下一步改进措施:(1)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绩效评价质量。(2)注意收集最新的业务数据,为绩效目标设置做好支撑。(3)多方关注相关信息,确保绩效目标设置贴合实际,积极推动项目绩效进度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考试评审系列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87分,评级为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7.98万元,执行数为184.54万元,完成预算的88.7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度如期开展了事业单位招考、执业药师、中小学副高职称评审等考试评审工作,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达成了预期工作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均达标,取得良好工作成果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组织对人事档案管理经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万元。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经过综合评价,绩效评价得分100分。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各指标正常完成,很好的完成了当年工作任务,达到预期绩效效果


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市人社局2024年度钦州市部门决算公开附表(表一至表九).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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