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60040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3月10日 |
| 标 题:钦州市就业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公开) | |
| 发文字号:〔无〕 |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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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钦州市就业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就业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钦州市就业服务中心是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财政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一个二层机构,其基本职能及工作目标是:承担公共就业服务,具体负责就业和再就业的实施工作。负责职业介绍,按规定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提供免费职业介绍;为就业困难对象提供再就业援助;负责农村劳动力的开发就业和有序流动,组织劳务输出;负责劳务派遣;负责再就业培训,按规定为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提供免费再就业培训;组织未能继续升学的新成长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和就业前培训;具体负责劳动力市场的建设、管理和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的开发运行;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小企业、社区就业实体和生产自救实体等扩大就业提供指导和服务;负责城镇劳动力新增就业的统计和失业登记。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就业服务中心内设7个业务部,分别为:综合部、财务部、就业再就业服务部、创业指导服务部、职业介绍服务部、信息网络部、劳务代理部。
第二部分:钦州市就业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钦州市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就业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238.03万元,支出总预算238.03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减少11.89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2025年项目个数减少、项目资金减少。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238.03万元,同比减少11.89万元,下降5%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8.03万元,同比减少11.89万元,下降5%;
2025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2025年项目个数减少、项目资金减少,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减少。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5年支出总预算238.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1%,同比增加24.34万元,增长13%;项目支出2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同比减少36.23万元,下降64%。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7类,其中:
(1)行政运行科目164.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9%,同比增加27.11万元,增长20%;
(2)就业管理事务科目2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同比减少36.23万元,下降64%;
(3)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10.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同比增加2万元,增长22%;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1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同比减少3.78万元,下降18%;
(5)行政单位医疗科目6.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同比增加0.02万元,增长0.3%;
(6)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4.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 %,同比增加0.02万元,增长0.4%;
(7)住房公积金科目14.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同比下降1.03万元,下降6%。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17.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同比增加24.34万元,增长13%。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76.7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同比增加22.34万元,增长1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8.2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同比减少0.15万元,下降0.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0.6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同比增加1.97万元,增长22%。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同比减少36.23万元,下降64%。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7%,同比减少27.3万元,下降7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3%,同比减少4.93万元,下降31%。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38.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17.3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0.7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164.5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就业管理事务20.7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支付信息网络运行所需的电费和编外长聘用人员工资及社保、医保。
3.行政单位离退休10.8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安排单位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物业补贴和退休人员补贴。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5.行政单位医疗6.3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6.公务员医疗补助4.5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7.住房公积金14.3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5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3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3万元,比上年预算0.4万元减少0.1万元,同比下降25%。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0.3万元,同比减少0.1万元,下降25%。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公务来访接待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1)公务用车购置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164.5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钦州市就业服务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4.78万元,同比增加2.65万元,增长124%,其中:集中采购4.7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增加2.65万元,增长124%;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无增减。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8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4.7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0辆。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钦州市就业服务中心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2个,预算资金20.7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就业失业信息收集、统计分析经费项目9.7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指导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就业、失业登记 ,从而能享受相关补贴待遇、优惠政策、公益性岗位安排和免费培训等就业扶持。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钦州市就业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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