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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3-263476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文日期:2023年03月17日
标  题:钦州市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发文字号:〔无〕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7日

钦州市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23-03-17 17:59     来源: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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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州市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3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四、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钦州市就业服务中心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财政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一个二层机构,其基本职能及工作目标是: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供求信息发布,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劳务协作;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组织就业见习,推荐开展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开展创业服务;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对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者等重点群体提供专门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实名登记和跟踪服务;劳动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失业人员管理,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开展就业、失业监测;人力资源调查和就业统计等事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就业服务中心内设7个业务部,分别为:综合部、财务部、就业再就业服务部、创业指导服务部、职业介绍服务部、信息网络部、劳务代理部。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中心核编12名,实有在编在职9人,退休5人,后勤服务聘用人员0人,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10人,单位自行聘用人员0人,退休返聘0人,遗属供养0人。

第二部分:钦州市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3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207.36万元,同比增加14.74万元,增长 8%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7.36万元,同比增加14.74万元,增长8%;

2023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2023年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增加,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207.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同比增加19.74万元,增长14%;项目支出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同比减少5万元,下降9%。

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7类,其中:

(1)行政运行科目112.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54%,同比增加10.34万元,增长10%;

(2)就业管理事务科目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24%,同比减少5万元,下降9%;

(3)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6.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3%,同比增加2.08万元,增长44%;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17.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8%,同比增加2.11万元,增长14%;

(5)行政单位医疗科目5.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3%,同比增加0.5万元,增长10%;

(6)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3.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 %,同比增加3.15万元,增加477%;

(7)住房公积金科目13.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7%,同比增加1.54万元,增长1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58.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同比增加19.74万元,增长11%。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27.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1%,同比增加12.5万元,增长1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同比增加5.16万元,增长2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同比增加2.08万元,增长4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同比减少5万元,下降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减少5万元,下降9%。

二、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07.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58.3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9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112.0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就业管理事务49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支付信息网络运行所需的电费、办公费和政府采购社会服务所需的劳务费。

3.行政单位离退休6.7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安排单位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物业补贴和生活补助。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3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5.行政单位医疗5.3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6.公务员医疗补助3.8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7.住房公积金13.0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3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5万元,比2022年预算0.5万元持平。

第四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112.0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钦州市就业服务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0.65万元,同比减少0.04万元,下降5%,其中:集中采购0.6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减少0.04万元,下降5%;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0.65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0.6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0辆。

四、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2023年我单位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207.36万元。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2023年我单位2个部门预算项目编制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49万元,分别是:网络运行维护等费用项目,预算金额12万元;就业失业信息收集、统计分析经费项目,预算金额37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钦州市就业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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