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3-263466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3年03月17日 |
| 标 题:钦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 |
| 发文字号:〔无〕 |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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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3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四、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六)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开展业务工作;
(七)承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钦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设置三个相当于正科级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举报投诉受理中心、审理科。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3年钦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10 人,实有在职9人,实有退休 1人,单位自聘人员1人,劳务派遣人员3人,遗属供养1人。
第二部分:钦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表)
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3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170.62万元,同比减少112.10万元,下降40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70.62万元,同比减少112.10万元,下降40 %。
政府性基金拨款 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化。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化。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化。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化。
2023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压缩项目预算经费,二是其中的一个项目(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100.00万元)放到财政公共专项,没下达指标到单位,使收入预算总体同比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170.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6%,同比减少1.10万元,下降1 %;项目支出 24.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6 %,同比减少111.00万元,下降82 %。
2023年支出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压缩项目预算经费,二是其中的一个项目(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100.00万元)放到财政公共专项,没下达指标到单位,使收入预算总体同比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149.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同比减少115.25万元,下降44%。
(2)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8.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同比增加2.58万元,增长43%。
(3)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12.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同比增加0.58万元,增长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46.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6 %,同比减少1.10万元,下降1 %。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19.8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 %,同比减少3.18万元,减少3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3.9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同比增加1.72万元,增长8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2.8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 2 %,同比增加0.35万元,增长14%。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4.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14%,同比减少111.00万元,下降82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9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7%,同比减少 0.15万元,下降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9.0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9 %,同比减少11.85万元,下降3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资本性支出预算1.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 %,同比减少1.39万元,下降58%。
二、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70.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46.6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4.0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106.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74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4.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
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3.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预算1.52万元,用于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00万元。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5.事业单位医疗5.0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6.公务员医疗补助3.5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医疗补助。
7.住房公积金12.7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我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3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6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6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40万元。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6万元,与上年持平。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 0.66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每年业务考核的国检、区检、各地市交叉检查“根治欠薪”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化。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3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1.4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第四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106.7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2.64万元,同比增加2.34万元,增加780%,其中:集中采购 2.64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增加2.34万元,增加780 %;分散采购预算 0万元,同比增减变化。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 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1.24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4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万元。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1辆,其中:公务用车1 辆(小型普通客车 1 辆);实有车辆 1 辆(小型普通客车1辆)。
四、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2023年我单位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 170.62万元。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2023年我单位部门预算项目编制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24.0万元,分别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建设费、两网化管理工作经费,预算金额18.0万元;劳动保障执法经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费,预算金额5.00万元;多功能数码复印机、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预算金额1.00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支队)1.8.1部门预算公开表_2023-03-1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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