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450700552294158A/2022-35660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2年09月08日 |
| 标 题:职业培训补贴审核事项申请材料 | |
| 发文字号:〔无〕 |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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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办材料 |
序号 |
申请材料名称 |
申请材料依据 |
材料类型(原件/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材料 |
份数 |
规格 |
必要性及描述 |
来源 |
签名签章要求 |
是否可以容缺 |
附件 |
备注 |
|
|
(一)技能培训 | ||||||||||||
|
1 |
《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钦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钦州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钦人社发﹝2022﹞67号) |
原件 |
否 |
1份 |
A4纸 |
必要 |
人社局提供 |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
否 |
详见附件2-1 |
| |
|
2 |
《居民身份证》 |
原件、复印件 |
否 |
1份 |
A4纸 |
必要 |
申请人 |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
否 |
|
| ||
|
3 |
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广西脱贫攻坚精准帮扶手册》或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复印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提供)、《低保审批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开具的享受城乡低保待遇证明(城乡低保家庭成员提供)、《零就业援助卡》(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开具的享受特困人员(五保、城市三无)待遇证明(特困人员提供)、《学校证明》《学生证》或《毕业证》复印件(毕业年度及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提供)、《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提供)等 |
原件、复印件 |
否 |
1份 |
A4纸 |
必要 |
申请人 |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
否 |
|
| ||
|
4 |
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 |
原件、复印件 |
否 |
1份 |
A4纸 |
必要 |
申请人 |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
否 |
|
| ||
|
5 |
银行卡信息 |
原件、复印件 |
否 |
1份 |
A4纸 |
必要 |
申请人 |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
否 |
|
| ||
|
6 |
培训班开班审批资料、系统导出补贴花名册等人社部门需要的其他材料 |
原件、复印件 |
否 |
1份 |
A4纸 |
必要 |
申请人 |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
否 |
|
| ||
|
|
2.培训机构申请。 | ||||||||||||
|
1 |
从数智人社培训管理信息系统输出的《职业培训学员花名册》、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钦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钦州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钦人社发﹝2022﹞67号 |
原件 |
否 |
1份 |
A4纸 |
必要 |
人社局提供 |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
否 |
|
| |
|
2 |
《居民身份证》 |
原件、复印件 |
否 |
1份 |
A4纸 |
必要 |
申请人 |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
否 |
|
| ||
|
3 |
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 |
原件、复印件 |
否 |
1份 |
A4纸 |
必要 |
申请人 |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
否 |
|
| ||
|
4 |
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广西脱贫攻坚精准帮扶手册》或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复印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提供)、《低保审批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开具的享受城乡低保待遇证明(城乡低保家庭成员提供)、《零就业援助卡》(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开具的享受特困人员(五保、城市三无)待遇证明(特困人员提供)、《学校证明》《学生证》或《毕业证》复印件(毕业年度及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提供)、《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提供) |
原件、复印件 |
否 |
1份 |
A4纸 |
必要 |
申请人 |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
否 |
|
| ||
|
5 |
按照协议应达到的培训成效证明材料、培训计划和大纲、培训内容和教材、授课教师信息 |
原件 |
否 |
1份 |
A4纸 |
必要 |
申请人 |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
否 |
|
| ||
|
6 |
本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
复印件 |
否 |
1份 |
A4纸 |
必要 |
申请人 |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
否 |
|
| ||
|
|
(二)创业培训 | ||||||||||||
|
1 |
《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从数智人社培训管理信息系统输出的《职业培训学员花名册》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钦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钦州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钦人社发﹝2022﹞67号 |
原件 |
否 |
1份 |
A4纸 |
必要 |
人社局提供 |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
否 |
详见附件2-1 |
| |
|
2 |
《居民身份证》 |
原件、复印件 |
否 |
1份 |
A4纸 |
必要 |
申请人 |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
否 |
|
| ||
|
3 |
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广西脱贫攻坚精准帮扶手册》或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复印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提供)、《低保审批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开具的享受城乡低保待遇证明(城乡低保家庭成员提供)、《零就业援助卡》(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开具的享受特困人员(五保、城市三无)待遇证明(特困人员提供)、《学校证明》《学生证》或《毕业证》复印件(毕业年度及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提供)、《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提供) |
原件、复印件 |
否 |
1份 |
A4纸 |
必要 |
申请人 |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
否 |
|
| ||
|
4 |
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
原件、复印件 |
否 |
1份 |
A4纸 |
必要 |
申请人 |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
否 |
|
| ||
|
5 |
银行卡信息 |
原件、复印件 |
否 |
1份 |
A4纸 |
必要 |
申请人 |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
否 |
|
| ||
|
6 |
按照协议应达到的培训成效证明材料、培训计划和大纲、培训内容和教材、授课教师信息 |
原件、复印件 |
否 |
1份 |
A4纸 |
必要 |
申请人 |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
否 |
|
| ||
|
|
2.培训机构申请。 | ||||||||||||
|
1 |
从数智人社培训管理信息系统输出的《职业培训学员花名册》、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钦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钦州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钦人社发﹝2022﹞67号 |
原件 |
否 |
1份 |
A4纸 |
必要 |
人社局提供 |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
否 |
|
| |
|
2 |
《居民身份证》 |
原件、复印件 |
否 |
1份 |
A4纸 |
必要 |
申请人 |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
否 |
|
| ||
|
3 |
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 |
原件、复印件 |
否 |
1份 |
A4纸 |
必要 |
申请人 |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
否 |
|
| ||
|
4 |
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广西脱贫攻坚精准帮扶手册》或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复印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提供)、《低保审批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开具的享受城乡低保待遇证明(城乡低保家庭成员提供)、《零就业援助卡》(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开具的享受特困人员(五保、城市三无)待遇证明(特困人员提供)、《学校证明》《学生证》或《毕业证》复印件(毕业年度及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提供)、《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提供) |
原件、复印件 |
否 |
1份 |
A4纸 |
必要 |
申请人 |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
否 |
|
| ||
|
5 |
按照协议应达到的培训成效证明材料、培训计划和大纲、培训内容和教材、授课教师信息 |
原件 |
否 |
1份 |
A4纸 |
必要 |
申请人 |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
否 |
|
| ||
|
6 |
本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
复印件 |
否 |
1份 |
A4纸 |
必要 |
申请人 |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
否 |
|
| ||
|
|
(三)岗位技能培训 | ||||||||||||
|
1 |
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
《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18﹞5号),《关于印发钦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钦市财社﹝2018﹞10号) |
原件 |
否 |
1份 |
A4纸 |
必要 |
申请人 |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
否 |
|
| |
|
2 |
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设区市人社部门认可的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
《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18﹞5号),《关于印发钦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钦市财社﹝2018﹞10号) |
原件、复印件 |
否 |
1份 |
A4纸 |
必要 |
申请人 |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
否 |
|
| |
|
3 |
培训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 |
《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18﹞5号),《关于印发钦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钦市财社﹝2018﹞10号) |
复印件 |
否 |
1份 |
A4纸 |
必要 |
申请人 |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
否 |
|
| |
|
4 |
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
《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18﹞5号),《关于印发钦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钦市财社﹝2018﹞11号) |
复印件 |
否 |
1份 |
A4纸 |
必要 |
申请人 |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
否 |
|
| |
|
5 |
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录用登记失业人员的,还应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录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学校的有关证明 |
《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18﹞5号),《关于印发钦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钦市财社﹝2018﹞10号) |
复印件 |
否 |
1份 |
A4纸 |
必要 |
申请人 |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
否 |
|
| |
|
|
(四)劳动预备制培训 | ||||||||||||
|
1 |
从广西职业培训管理信息系统输出的《职业培训学员名册》复印件 |
《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18﹞5号),《关于印发钦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钦市财社﹝2018﹞10号) |
复印件 |
否 |
1份 |
A4纸 |
必要 |
申请人 |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
否 |
|
| |
|
2 |
培训补贴对象身份证复印件 |
《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18﹞5号),《关于印发钦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钦市财社﹝2018﹞10号) |
复印件 |
否 |
1份 |
A4纸 |
必要 |
申请人 |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
否 |
|
| |
|
3 |
初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 |
《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18﹞5号),《关于印发钦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钦市财社﹝2018﹞10号) |
复印件 |
否 |
1份 |
A4纸 |
必要 |
申请人 |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
否 |
|
| |
|
4 |
参加培训取得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
《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18﹞5号),《关于印发钦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钦市财社﹝2018﹞11号) |
复印件 |
否 |
1份 |
A4纸 |
必要 |
申请人 |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
否 |
|
| |
|
5 |
培训补贴对象与培训机构签订的代为申请培训补贴协议书 |
《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18﹞5号),《关于印发钦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钦市财社﹝2018﹞12号) |
复印件 |
否 |
1份 |
A4纸 |
必要 |
申请人 |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
否 |
|
| |
|
6 |
城市低保家庭学员的生活费补贴申请材料还应提供《低保审批表》 |
《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18﹞5号),《关于印发钦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钦市财社﹝2018﹞13号) |
复印件 |
否 |
1份 |
A4纸 |
必要 |
申请人 |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
否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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