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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450700552294158A/2022-35005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文日期:2022年03月24日
标  题: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钦州市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钦人社发〔2022〕49号发布日期:2022年03月28日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钦州市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2-03-28 00:00     来源: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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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社会保险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和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科、市就业服务中心、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
  现将《钦州市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4日



钦州市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稳就业保民生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稳中求进攻坚年”决策部署,全力打好“稳就业保民生攻坚战”,壮大产业工人队伍,支持企业用工,促进我市高质量发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1+1+4+3+N”目标任务体系,贯彻落实自治区“两会”精神和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委六届三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市“两会”精神,围绕“港、区、产、城、人”五大愿景,实施“建大港、壮产业、造滨城、美乡村”四轮驱动战略,通过开展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专项行动,建设一支适合钦州发展需求的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支持本地企业用工,缓解产业工人短缺、企业招工难问题,促进我市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健全完善支持企业培训、就业、社保等用工服务的有效途径、体制机制、政策举措,推动培训、就业、社保等惠企政策落地。通过开展校企合作,大力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开展新进员工、转岗员工培训和企业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实施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等,全年全市培养产业技能工人达3000人,缓解我市产业工人短缺、企业招工难、留工难问题。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摸清企业需求底数。市、县(区)成立工作专班,全面摸清本地一二三产业特别是制造业产业工人底数和企业用工情况,准确掌握本地产业工人总量、技能人才结构、企业当期生产缺工、扩大产能后预计缺工、企业职业技能培训需求等情况。要求3月20日前完成重点企业、制造业企业的产业工人底数和企业缺工、技能培训需求情况;4月20日前完成所有企业的产业工人底数和企业缺工、技能培训需求情况。以县(区)为单位建立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台账,落实专人负责,定期收集数据,更新台账。市建立汇总台账, 每月10日,县(区)将《企业情况表》《企业用工需求表》《企业职业技能培训需求表》(附件)报送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 
  (二)全面开展宣传发动。利用线上线下渠道多形式、全覆盖向劳动者推送就业政策和本地企业用工信息,推动信息进校园、进社区、进村屯、进家族。向企业推送劳动力资源信息和求职需求。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媒介,大力宣传本地招工政策、留人措施、典型经验做法等,发挥企业在宣传企业文化、待遇水平和用工环境等工作的主体责任,营造“务工不必去远乡,大港钦州等你来”鼓励本地就业、建设家乡的浓厚氛围。全面发动镇(街道)、村(社区)基层组织发动组织劳动力到本地企业就业。开展专项行动宣传,扩大专项行动影响力。
  (三)加大产业工人培养力度。一是大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指导督促有培训需求的企业制定年度职工培训计划,开展适应岗位需求和发展需求的技能培训,广泛组织岗前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在岗提升培训等活动。二是推动校企合作。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钦州市技工学校、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及县级职校与企业主动对接共建校企合作,对与符合条件的企业共同培训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特别是适合钦州发展的物流师、电子商务师、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技能培训。三是积极打造“八桂系列”劳务品牌。鼓励各县(区)聚焦产业发展建设区域性劳务品牌,开展劳务品牌技能培训。四是充分发挥钦州市公共实训基地、灵山县公共实训基地、浦北县公共实训基地和钦州港片区公共实训基地的作用,做好产业工人培养和重点群体培训,畅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发展通道,鼓励更多产业工人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五是组织开展好第二届广西职业技能大赛和农民工技能大赛选拔赛,通过选拔赛培养一批产业工人。畅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不将论文、外语、计算机作为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鼓励协助在工程、农业、工艺美术、实验技术、技工院校等领域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企业职工申报相应系列职称。
  (四)加强企业用工服务。一是组织开展“10+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等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实现“月月有招聘,时时有服务”。线上通过网络专场、直播带岗等“云”招聘活动,线下通过用人单位直招、中介机构代招或购买公共就业服务等方式,多渠道解决企业用工问题。二是创新“组织+人社”相结合的重点企业精准招工工作模式。采用“组织+人社”相结合的精准招工方式,持续开展“组织介入 精准招工”活动,联合组织部门调动基层党组织力量发动群众到片区重点招工企业就业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加大对返乡农村劳动力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摸排登记,及时推送招工信息引导返乡农村劳动力、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等人员到片区企业就业。积极组织缺工企业到区内以至区外院校、经济发达地区招才引智引进专业技术和高技能人才。三是推进“培训+就业”工作,根据企业招工情况,指导各类培训机构实施订单式培训,为企业提供精准用工服务。四是开展校企合作招工。推动各级政府与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灵山县职业技术学校、浦北县职业技术学校、钦州市技工学校等职业学校签订产业专业技能人才培养及就业服务意向书,组织职业学校专业对口学生到本市产业企业跟岗见习、顶岗实习,共同培养适合企业需求的高素质产业工人,提高职业学校学生的本地服务率。鼓励企业申请就业见习基地,吸纳毕业年度、离校两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五是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企业输送劳动力。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组织农村劳动力和登记失业人员到市规上企业就业,协助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以上的给予1000元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五)建立市、县域劳务协作机制。全面统筹全市企业用工需求和劳动力资源,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作,为企业输送产业工人。搭建我市与河池市劳务协作的市际劳务协作、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与河池市大化县的县域劳务协作平台。建立本市县域劳务协作机制,推动用工信息共享,常态化开展农民工返岗务工“点对点”服务活动,促进劳动力在市内有序转移就业。鼓励各县(区)因地制宜建设零工市场。在钦州港片区搭建零工市场实体,邀约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定期开展零工招聘活动,同时实现零工市场运营日常化,为群众提供全时段全流程招聘服务。
  (六)落实支持企业用工政策。落实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市场主体稳定岗位。落实企业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带动就业补贴、技能培训补贴政策,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支持企业培训用工。认真落实《钦州市引导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工作经费补助办法》,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到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钦州高新区工业企业就业。落实《钦州市建设“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城市人才支撑若干措施》《钦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引进培育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钦州市人才研发飞地奖补实施细则(试行)》,为企业引进的符合条件的高端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技术研发人才及时发放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租房补贴等人才补贴。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要持续加强人才安居计划,落实人才购房补贴,对企业人才进行政策推送;对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各层次人才给予购房补贴;对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生活费补助。(须核实自贸区是否有相关政策)
  (七)改善用工留工环境。各县(区)要完善产业园区、企业集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公共交通服务,完善配套幼儿园、中小学校建设,解决产业工人出行、子女就近入学问题,完善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圈配套设施建设,满足产业工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指导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鼓励企业针对产业工人薪酬待遇开展集体协商,适当提高产业工人薪酬待遇,改善职工住宿、伙食等条件,增强企业吸引力,促进用工留工。
  (八)推进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自治区级试点和浦北县市级试点工作。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浦北县要制定工作方案,全力推进试点工作。通过在钦州港片区、浦北县开展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持企业用工的试点工作,总结支持本地企业用工、缓解产业工人短缺、企业招工难问题的经验和做法,有效促进全市产业发展和产业振兴。
  (九)压实属地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落实就业工作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健全地方政府负责人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加大就业资金、人员队伍、基层平台等投入和保障力度,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全方位提供用工支持,缓解企业用工难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成立专项行动指挥部,指挥部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推进专项行动,指导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开展试点工作。各县(区)要成立指挥部,建立工作机制,制定本县(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做到目标清、责任清、措施清、进度清。
  (二)加强工作调度。各级专项行动指挥部建立月调度机制,原则上每月研究一次工作。建立市县(区)联系协调机制,强化上下联动、信息互通。坚持“一企一策”,建立联系企业制度,帮助企业解决问题。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自治区级试点工作每月向自治区、市专项行动指挥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加强督促落实。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县(区)专项行动的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工作任务落实。自治区、市专项行动指挥部将加强对各县(区)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情况通报,对工作落实有力、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表扬,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
     

  附件:1.企业情况表
        2.企业用工需求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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