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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林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30 11:00
  根据《钦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自治区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钦公开办发〔2022〕10号)要求,我局对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现将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按照国家、自治区和钦州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加强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信息公开,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更新发布信息。2022年,我局在各个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按时发布信息,其中通过局官方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26条,“钦州林业”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43条,并根据局领导和内设机构负责人变更情况,及时完善机构设置、负责人姓名等信息。2022年我局无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管理钦州市林业局部门网站、“钦州林业”微信公众号,根据《条例》及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和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及时性、安全性、有效性,及时发布全市林业工作动态。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负责钦州市林业局部门网站内容保障及更新维护,信息发布规范及时,年内新增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栏;有专人负责微信公众号“钦州林业”运维,及时转载、发布林业信息热点,拓宽宣传渠道
  (五)监督保障方面
  安排专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公开、审核及平台维护、更新、信息发布等相关建设和运行工作。定期更新工作动态,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我局主动公开文件信息。每季度对平台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完成整改,切实推进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在2022年,我局加大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发布量,并加强宣传,扩大覆盖面,严格落实《条例》要求,应主动公开的及时公开,提高时效性、规范性。
  2022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个别文件公开属性标注不规范,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
  下一步,我局将围绕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重点抓好两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准确掌握文件的公开属性;二是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采集,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讲好钦州林业故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按照钦州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要求,严格做到信息及时、准确公开。一是加强涉及市场主体、减税降费、项目建设、民生保障、疫情防控、稳岗就业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注重林业帮扶政策公开,促进全市林业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二是加强政策推送工作,将各级政府出台的就业支持政策及时传达至相关群体,严格执行市林业局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进信息公开,提高单位服务水平。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规定,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局内部做好信息公开审查,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确保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法定不公开事项保护到位。
  此外,我局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数函〔2021〕42号)要求,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钦州市林业局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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