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现将钦州市林业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公布如下: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
成立了钦州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负责信息保障、审核、接收社会咨询、监督、考核、评议等的科、站和工作人员。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在2012年建立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信息发布审核、运行管理、内容保障、应急处置机制的基础上,2013年继续完善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确保每一条在统一平台上公开的信息均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信息审核、保密审查、最终审定并在信息形成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统一平台发布,做到了规范、及时、准确、完整发布信息,未发生过泄密事件,初步实现了钦州市林业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系统化和标准化。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
结合年度工作实际,更新了《钦州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钦州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经市公开办审核通过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以下简称统一平台)钦州市林业局页面上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
派出工作人员参加统一平台操作应用培训,专人负责信息的网上发布工作,坚持每天登录查看,并与市公开办保持联系,确保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本年度钦州市林业局公开的每一条信息都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保密审查,未发生泄密事件。
(二)做好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在统一平台和门户网站上公开了本年度的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年度财政预算、各项林业收费依据和标准、惠林政策、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等信息,在林业行政审批窗口张贴林业行政审批流程,通过电台、短信平台等方式发布了森林防火信息。
(三)进一步推进内部公开工作
在继续做好社会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力度,积极推进内部公开工作。对于林业局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产生的不宜向社会公众公开、但可让机关干部职工知晓的事项,以印发文件等形式在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公开,切实加强干部职工对权力运行的内部监控,防止少数人或个人滥用权力。逐步建立和完善内部公开工作机制,围绕机关干部职工关心的,如干部选拔任用、政府采购、基建工程、资金使用状况等问题,加大公开力度,做到公开结果与公开过程相结合。
(四)编制完成《钦州市林业局行政职权目录总表》并公开
5月份,钦州市林业局结合工作实际,依据最新政策法规,编制完成了《钦州市林业局行政职权目录总表》,包含职权名称、内容、办理主体、行使依据等内容,6月25日在统一平台上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定期检查已公开信息,关注各类媒体,发现虚假信息、不完整信息及时澄清。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快捷高效、信息量大、覆盖面广的特点,将统一平台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公开林业局工作中产生的非涉密信息,在做好统一平台钦州市林业局页面的维护工作同时,逐步完善门户网站(钦州市林业产业信息网),增加信息公开渠道,切实加强与网民的交流互动,有效保障了社会公众的信息知情权,还通过报纸、新闻网站、短信平台等进行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森林火险、惠农政策等信息公开,多渠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公开的102条信息均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纸质版方便群众查阅。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本年度林业局积极主动保障政府网站信息,并确保及时更新。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依申请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途径,是主动公开方式的延伸和补充。与主动公开不同,依申请公开是一种被动行为。一旦处理不当,将会给政府机关带来负面影响及不必要的麻烦。为此,林业局始终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了依申请公开机制,完善了依申请公开流程并在统一平台上发布,要求林业局各科、站都要做到认真受理群众的每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第一时间内作出积极响应,在法定的时间范围内予以答复,依法满足社会个体的合理需求,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林业局行政行为的监督。2013年林业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本年度林业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主要为地图类信息,已备案。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为方便群众,同时结合自身办公条件,林业局将局办公室、钦州市政务中心林业窗口、会议室、行政复议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接待场所。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林业局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方面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林业局未接到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存在问题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还不够,群众对统一平台利用率不高,林业局将加大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提高宣传力度,确保社会公众政府信息知情权的有效落实。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有任何疑问,请与钦州市林业局联系(地址:钦州市新兴路20号,邮编:535000,电话:0777-2825415,电子邮箱:(qzslyjbgs@126.com)。
2014年1月10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