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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8-12 15:56     来源:钦州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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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钦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是钦州市林业局下属副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成立于1974年10月,2007年4月挂牌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钦州分院,为院所合作单位。主要从事林木引种、选育、营林以及海防林建设和特色花卉繁育及栽培研究、病虫害防治研究、植物组织培养技术研究,是钦州市植物生物技术研究中心、钦州市植物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从2010年1月1日起经营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和非税专户,近几年由于科研项目配套资金紧张,在上级领导关怀及所领导带领下加大科研科技推广力度,主要开展了速生用材林树种选择、乡土树种引种栽培、油茶引种繁育、林下经济、白玉兰、红树林等项目的研究及桉树苗、油茶苗、花卉的生产推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荣获自治区级、市级多项科研成果奖。2023年我所获自治区林业局认定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香花油茶良种定点采穗圃,中心苗圃获自治区林业局认定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苗圃,并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四星级苗圃。

(二)机构情况

我所是市林业局下属二层机构,财务实行独立核算,属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5个相当正科级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科、科研科、技术推广科、保卫科。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仅有钦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本级一个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051.58万元,同比下降2.7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051.58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29.26万元,下降2.7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收入减少。

(二)支出总计1051.58万元,同比下降2.7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188.03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3.43万元,下降1.7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新增退休人员3人,离职人员1人。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38.5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离退休和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等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3.31万元,下降7.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新增退休人员3人,离职人员1人。

3.农林水支出(213类)781.05万元主要用于:本级林业部门日常运行及开展项目工作等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11.59万元,下降1.46%,主要原因是:项目工作减少,项目工作经费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43.9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10.93万元,下降19.9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新增退休人员3人,离职人员1人。

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同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结余分配支出,同比无增减。

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支出,同比无增减。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1.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1.46万元,项目支出250.12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89.3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方面的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8.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0.0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应缴纳的退休职业年金支出。

4.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0.41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金支出。

5.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6.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6.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补助费用。

7.事业机构(项)支出决算为559.3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钦州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森林资源培育(项)支出决算为31.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项目基础研究、专用材料及设备采购、抚育劳务费等支出。

9.技术推广与转化(项)支出决算为163.16万元,主要用于:用于林业项目应用研究、专用材料及设备采购、抚育劳务费等支出。

10.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4.7万元,主要用于:林业项目应用研究、项目专家现场查定及评审费用、专用材料采购等支出。

11.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86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驻村人员经费支出。

12.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3.9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1.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7.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支出64.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84万元,支出决算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00%;支出决算数比2023年度下降30.55%。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00万元,同比2024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00%,同比减少0.66万元,下降47.14%。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同比2024年末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86%,同比减少0.66万元,下降47.14%。主要原因是公务车于2007年7月购置,因年限已久且车况故障严重,已于2024年12月经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核批进行报废。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因车况故障严重且维修成本高,已于2024年12月经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核批进行报废。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有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车因车况故障严重且维修成本高,已于2024年12月经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核批进行报废。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1.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1%,同比下降16.96%。主要用于接待外单位业务往来人员费用的支出。据统计,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17个批次、共计142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7个批次、142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财政部门“过紧日子”工作要求,减少公务接待。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在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财政部门“过紧日子”工作要求,减少公务接待。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同比无增减。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钦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一)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15个,项目支出总额247.12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13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234.38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86.67%,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4.84%;1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12.74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6.67%,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5.16%;0个项目评为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1个项目评为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6.66%,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目标的设置还需要进一步细化,以便将项目工作情况反馈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绩效管理,按时完成项目支出工作,及早发挥资金效益

(二)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桉树、花卉、木材等科研收入成本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6.96分,评级为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4.5万元,执行数为92.92万元,完成预算的81.1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生产桉树组培苗354万株,销售293万株,其中瓶苗销售131万株,轻基质袋苗销售162万株,推广造林约2.6万亩,桉树苗木销售上缴非税收入152.12万元;二是完成40亩桉树基因库除草施肥等工作,其中10亩为今年新种子代测定林;三是完成DH32-29、DH32-22、DH32-28、DH32-26复壮、扩繁工作,为合作单位提供优质种苗材料;四是与中国林科院合作繁殖桉树新品种36个,其中获得无菌芽的品种有15个,正在进行扩繁;五是完成扦插油茶苗40万株,培育油茶大袋苗约12万株,销售油茶苗6.92万株,油茶苗为主的科研产品销售收入53.64万元,超额完成油茶苗年初销售额目标


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