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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钦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承办上级林业部门、科技部门下达的各项林业科研项目,承担国家、省(部)、地(市)级科研课题及自立项的科研课题。
(二)负责林木良种的引种、选育、推广,林木种质资源收集保存与开发、林木营林技术、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花卉园林等学科领域的研究。
(三)负责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推广速生丰产林栽培技术,开展科技创新,推广先进林业技术及林木新品种,建设钦州市林业科技创新基地和林业产业化基地。
(四)参与人才培养和人才储备,构建林业人才小高地。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属钦州市林业局下属二层机构,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我所内设5个正科级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科、科研科、技术推广科、保卫科。
第二部分:钦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893.09万元,支出总预算893.09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增加39.21 万元,增长4.59%,主要原因是项目工作增加,项目收入预算增加。总支出较上年增长4.59%,主要原因是项目工作内容增加,项目预算安排增加。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893.09万元,同比增加39.21万元,增长4.59%。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93.09万元,同比增加39.21万元,增长4.59%。
2025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项目工作增加,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5年支出总预算893.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7.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9.26%,同比增加3.51万元,增长0.5%;项目支出18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0.74%,同比增加35.7万元,增长23.88%。 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154.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29%,同比增加0.11万元,增长0.07%。
(2)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39.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8%,同比减少0.79万元,下降1.98%。
(3)农林水支出科目支出预算64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2.13%,同比增加37.46万元,增长6.17%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5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2%,同比增加2.43万元,增长4.59%。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707.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9.26%,同比增加3.51万元,增长0.5%。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52.1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8%,同比减少3.34万元,下降0.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5.2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21%,同比减少0.02万元,下降0.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90.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2.79%,同比增加6.87万元,增长8.21%。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8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0.74%,同比增加35.7万元,增长23.8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5.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35.7万元,增长23.88%。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93.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707.8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85.2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事业机构(林业)支出预算4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9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技术推广与转化支出预算185.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开展各项目工作产生的支出。如林业技术推广和应用、栽培技术研究和繁育等支出,
3.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算22.7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钦州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医疗保险。
4.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预算16.2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钦州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医疗补助费用。
5.住房公积金55.4支出预算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6.事业单位离退休90.64支出预算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及发放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等。
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63.7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钦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钦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5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84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4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4万元。
(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84万元,同比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1.44万元,同比持平。主要用于:安排接待相关部门来我所调研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1.4万元,同比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5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1.4万元,同比持平。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事业机构(林业)支出预算45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市林科所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2.6万元,同比减少0.2万元,下降7.14%,其中:集中采购2.6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减少0.2万元,下降7.14%;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 %,同比持平。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1.2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1.4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1辆,其中:实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公务用车1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1辆)。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编制及其资产划转的通知》(钦车改办〔2019〕7号)规定,市本级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所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0辆。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钦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3个,预算资金185.2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敏感涉密项目除外)。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桉树等林木良种推广应用项目146.1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生产桉树组培苗200万株,上缴非税收入160万元;引入香花油茶良种3种以上,新培育扦插小苗10万株,培育管护油茶大袋苗30万株,出圃香花油茶良种9万株,预计收入65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