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钦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是钦州市林业局下属副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成立于1974年10月,2007年4月挂牌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钦州分院,为院所合作单位。主要从事林木引种、选育、营林以及海防林建设和特色花卉繁育及栽培研究、病虫害防治研究、植物组织培养技术研究,是钦州市植物生物技术研究中心、钦州市植物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 从2010年1月1日起经营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和非税专户,近几年由于科研项目配套资金紧张,在上级领导关怀及所领导带领下加大科研科技推广力度,主要开展了速生用材林树种选择、乡土树种引种栽培、油茶引种繁育、林下经济、白玉兰、红树林等项目的研究及桉树苗、油茶苗、花卉的生产推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荣获自治区级、市级多项科研成果奖。2023年我所获自治区林业局认定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香花油茶良种定点采穗圃,中心苗圃获自治区林业局认定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苗圃,并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四星级苗圃。钦州市林科所党支部连续两年(2022年至2023年)获评为五星级党支部。
(二)机构情况
我所是市林业局下属二层机构,财务实行独立核算,属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5个相当正科级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科、科研科、技术推广科、保卫科。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所实行独立核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为所本级。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080.84万元,同比增加105.74万元,增长10.8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1080.84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105.74万元,增长10.84%,主要原因是新增人才引进在职人员2名、退休人员3名,年中项目调整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总计1080.84万元,同比增加105.74万元,增长10.8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46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离退休人员管理经费、在职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支出。同比增加71.73万元,增长59.91%,主要原因是单位新增退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单位部分职业年金等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41.89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离退休和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等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4.61万元,增长53.56%。主要原因是医疗补助标准提高。
3.农林水支出792.64万元:主要用于本级林业部门日常运行等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9.39万元,增长1.20%,主要原因是新增人才引进在职人员2名,日常工作运行经费及住房保障经费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54.8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11.33万元,增长26.03%,主要原因是单位人才引进在职人员增加2人,在职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0.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8.59万元,项目支出282.2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事业单位离退休100.60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方面的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应缴纳的退休职业年金支出。
4.死亡抚恤7.46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金支出。
5.事业单位医疗24.50万元,为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6.公务员医疗补助17.39万元,为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补助费用。
7.事业机构510.39万元,主要用于为保障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钦州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森林资源培育5万元。主要用于林业项目基础研究、专用材料及设备采购、抚育劳务费等支出。
9.技术推广与转化257.06万元,主要用于林业项目应用研究、专用材料及设备采购、抚育劳务费等支出。
10.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7.33万元,主要用于林业项目专家现场查定及评审费用、专用材料采购等支出。
11.其他农林水支出2.86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驻村人员经费支出。
12.住房公积金54.85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8.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7.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70.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2万元,支出决算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9%;支出决算数比2022年度增加1.22万元,增长64.55%。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二)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同比无增减。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度年无支出,同比无增减。2023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1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支出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同比无增减。
(三)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同比增加1.22万元,增长248.98%。主要用于接待外单位业务往来人员费用的支出。据统计,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19个批次、共计154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9个批次、154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工作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项目交流、项目验收需求较上年大幅增加,故公务接待费用有所增加。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7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9%。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钦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12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支出107.77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38.18%。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单位开展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共12个,其中8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66.67%;3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25%;1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8.33%;0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自评发现存在问题主要是绩效目标的设置还需要进一步细化,以便将项目工作情况反馈到位。下一步整改措施是加强绩效管理,按时完成项目支出工作。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本单位没有支出金额200万元以上的项目,支出最大的项目是桉树、花卉、木材等科研收入成本项目,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自评得分为96.73分,评级为一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76.7万元,完成预算的76.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桉树苗木生产销售339万株,其中销售瓶苗101万株,组培袋苗238万株,推广的品系为钦州29、广林9号;木麻黄生产培育水培苗约0.6万株;完成非税征收任务261.55万元,全额上缴市财政非税专户。林科所中心苗圃作为林业保障性苗圃、四星级苗圃,不断为社会提供优质苗木。2023年获自治区林业局认定为香花油茶定点采穗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于委托公开2023年度部门决算信息的函
钦州市林业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以及《钦州市林业局关于批复2023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钦市林字〔2024〕61号)精神,我单位需要公开本单位2023年度部门决算信息。根据预决算统一集中公开要求,委托贵局将我单位2023年度决算信息在钦州市林业局门户网站的预决算公开专栏上进行公开。我单位决算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公众的解疑释惑由我单位负责。
(公开信息咨询电话:0777-2808068,联系人:韦霁迅)
钦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2024年7月30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