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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州市三十六曲林场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三十六曲林场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3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州市三十六曲林场预算单位的构成
二、林场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钦州市市属国有三十六曲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钦市编办发〔2017〕114号),我场基本职能为: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及市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林业的法律、法规及地方各级政府的各项条例,保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二)拟订国有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开展林场资源调查、林业统计、林业资产核算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
(三)坚持以培资源、保生态为首要目标,以生态建设为中心,加强森林资源培育保护,科学开展森林经营,扩大生态公益林面积,整体提高林场辖区森林生态效益。
(四)以国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为核心,协助职能部门处理林场辖区内林地纠纷调处工作,严厉打击盗伐林木、乱占林地等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行为。
(五)负责做好林场辖区森林防火宣传及扑救工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确保国有森林资源安全。
(六)负责林场辖区范围内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工作。
(七)负责抓好林场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好各项安全及监督措施,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确保林场安全发展。
(八)组织经营林场商品林、林产品和其他产品,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发展林业特色产业、森林旅游等。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三十六曲林场始建于1958年3月,是钦州市林业局管理的正科级财政差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林场下设办公室、财务科、生产科、供销科、森林公园办公室、后勤办公室、调处办公室、产业办公室、防安办公室、森林资源管护办公室,钦州管理区、大直管理区和10个工区。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3年钦州市三十六曲林场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116人,实有在编在职90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225人,合同工(编外)人数41人,遗属人数11人。具体情况如下:
1.我场编制人数116人,编制内实有人数90人,其中:管理岗位13人,专业技术岗位24人,工勤技能岗位53人。
2.实有退休人员225人,其中:管理岗位12人,专业技术岗位13人,工勤技能岗位200人。
3.实有其他合同工人数41人。
4.遗属人数11人。
第二部分:钦州市三十六曲林场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三十六曲林场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3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2240.14万元,同比增加170.32万元,增长8.23%。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09.14万元,同比增加39.32万元,增长1.90%。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持平。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持平。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持平。
上年结转结余收入131万元,同比增加131万元,增长100%。
2023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同比增加在编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退休人员医疗费补助预算;二是同比增加上年结转结余收入131万元,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224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7.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0.67%,同比增加230.34万元,增长14.61%;项目支出432.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9.33%,同比减少60.02万元,下降12.17%。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486.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70%,同比增加31.51万元,增长6.93%。
(2)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79.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55%,同比增加27.13万元,增长51.78%。
(3)农林水项目支出预算1542.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8.85%,同比增加103.25万元,增长7.18%。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103.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1%,同比减少20.54万元,下降16.59%。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28.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9%,同比增加28.97万元,增长10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807.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0.67%,同比增加230.34万元,增长14.61%。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350.3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4.72%,同比增加110.18万元,增长8.8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69.7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40%,同比增加47.57万元,增长38.9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86.9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5.88%,同比增加72.59万元,增长33.8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432.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9.33%,同比减少60.02万元,下降12.17%。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2.47%,同比减少25.30万元,下降31.9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49.0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0.62%,同比增加67.50万元,增长23.9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资本性支出预算29.9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91%,同比减少102.22万元,下降77.35%。
二、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24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807.1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32.98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事业机构(林业)116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8.26万元,项目支出22.50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促进林业发展而完成的森林资源管护、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区道路维护、林木采伐等林业生产项目支出,如为合理利用和保护森林资源支付的管护费、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人员差旅费、防火装备保养维护费、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和预测以及相应防治费、林区道路维护费、林木采伐费等日常项目经费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79.5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生活补助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7.7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8.8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79.5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6.住房公积金103.2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7.森林资源培育161.83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森林造林及抚育经费支出。
8.森林资源管理63.6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理-森林资源管护、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林区道路维护、林木采伐支出。
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5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公益林管护支出。
10.2022年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项目28.97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我场场部工区森林资源管护用房建设支出。
11. 非税结转-森林培育-造林、抚育项目77.8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2022年森林造林及抚育经费支出。
12. 非税结转-森林资源管理24.21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2022年森林资源管理-林区道路维修维护费、林业有害生物薇甘菊防治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场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32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3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1.6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9.80万元。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1.65万元,比2022年预算11.65万元增加0万元,同比持平。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持平的原因主要是:规范使用公务用车和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业务接待费用。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1.85万元,同比持平。主要用于: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场检查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9.80万元,同比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3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9.80万元,同持平。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第四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州市三十六曲林场预算单位的构成
钦州市三十曲林场为钦州市林业局管理的正科级财政差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共设10个科室2个管理区,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科、生产科、供销科、森林公园办公室、后勤办公室、调处办公室、产业办公室、防安办公室、森林资源管护办公室,钦州管理区、大直管理区。
二、事业机构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事业机构运行116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8.26万元,项目支出22.50万元。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我场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我场为保证林业事业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林业行业要求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12.62万元,同比减少1.99万元,下降13.62%,其中:集中采购预算12.62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减少1.49万元,下降10.56%;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减少0.50万元,下降100%。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6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2.82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9.8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场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7辆,实有车辆7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办公公务用车2辆。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2023年,我场1个部门预算项目编制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432.98万元,分别是:森林资源培育-造林、抚育项目,预算金额161.83万元;森林资源管护用房维护项目,预算金额11.70万元;森林资源管理项目,预算金额63.65万元;生态公益林管护项目,预算金额54万元;森林降火设施建设项目,预算金额10.80万元;2022年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项目,预算金额28.97万元;非税-森林培育-造林、抚育项目,预算金额77.82万元;非税-森林资源管理项目,预算金额24.21万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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