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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08-05 17:00     来源:钦州市林业局     作者:钦州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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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承办上级林业部门、科技部门下达的各项林业科研项目,承担国家、省(部)、地(市)及科研课题及自立项的科研课题。   

2.负责林业生物技术(组织)、林木营林技术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花卉园林等学科领域的研究,负责林木良种的引种、选育、林木种质资源收集保存与开发。

3.负责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服务速生丰产林栽培技术,开展科技创新,推广先进林业技术,建设钦州林业科学技术,建设钦州市林业科技创新基地和林业产业化基地。  

4.参与人才培养和人才储备,构建林业人才小高地。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属钦州市林业局下属二层机构,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机构5个科室。5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科研科、技术推广科、财务科、保卫科。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决算由1个单位构成:钦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920.79万元,同比减少151.23万元,下降14.1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909.62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138.79万元,下降13.24%,主要原因是工作项目经费减少。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0万元。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11.1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减少12.44万元,下降52.69%,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已完工,项目已验收。

(二)支出总计920.79万元,同比减少151.23万元,下降14.1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24.41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离退休人员管理经费、在职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支出。同比增加24.33万元,增长24.31%,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增加3人,在职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28.9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离退休和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等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0.48万元,增长1.68%。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增加3人,在职医疗保险费增加。

3.农林水支出723.53万元:主要用于本级林业部门日常运行等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164.15万元,减少18.49%,主要原因是项目及日常工作运行经费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类)32.7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0.55万元,增长1.71%,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增加3人,在职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6.其他支出11.17万元:主要用于项目考察评定、材料及设备采购等支出。同比减少12.44万元,减少52.69%,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已经完工并验收。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6.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2.38万元,项目支出264.28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事业单位离退休38.21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方面的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应缴纳的退休职业年金支出。

4.死亡抚恤19.38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金支出。

5.事业单位医疗23.13万元,为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6.公务员医疗补助5.84万元,为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补助费用。

7.事业机构466.93万元,主要用于为保障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钦州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森林资源培育93.84万元。主要用于林业项目基础研究、材料及设备采购、抚育劳务费等支出。

9.技术推广与转化40.61万元,主要用于林业项目基础研究、材料及设备采购、抚育劳务费等支出。

10.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17.07万元,主要用于林业项目基础研究、材料及设备采购、抚育劳务费等支出。

11.其他农林水支出5.08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驻村人员经费支出。

12.住房公积金32.70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3.其他支出7.05万元。主要用于项目考察评定、材料及设备采购等支出。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2.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5.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47.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4.06万元,支出决算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42%;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度增加0.09万元,增长5.52%。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2021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度无支出,2021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1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度支出1.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

(三)2021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2%,同比增加0.09万元,增长39.13%。主要用于接待外单位业务来访人员费用的支出。据统计,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6个批次、共计30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6个批次、3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1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1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2020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项目交流、验收需求较上年增加,故公务接待费用有所增加。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钦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本单位项目未达到规定金额,故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