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预算单位的构成
二、事业机构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承办上级林业部门,科技部门下达的各项林业科研项目,承担国家、省(部)、地(市)及科研课题及自立项的科研课题。
(二)负责林业生物技术(组织)、林木营林技术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花卉园林等学科领域的研究,以及林木良种的引种、选育、林木种质资源收集保存与开发。
(三)负责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服务速生丰产林栽培技术,开展科技创新,推广先进林业技术,建设钦州林业科学技术,建设钦州市林业科技创新基地和林业产业化基地。
(四)参与人才培养和人才储备,构建林业人才小高地。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属钦州市林业局下属二层机构,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我所内设5个正科级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科、保卫科、科研科、技术推广科。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2年钦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43人,实有在职42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43人。具体情况如下:
市林科所编制数43人,编内实有在职41人,实有退休43人,机关后勤服务控制数1人。
第二部分:钦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二、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824.08万元,同比减少0.32万元,下降0.04%。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24.08万元,同比减少0.32万元,下降0.04%。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不变。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不变。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不变。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不变。
2022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真正过紧日子要求减少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82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4.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0.58%,同比减少20.32万元,下降2.97 %;项目支出1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9.42%,同比增加20万元,增长14.29 %。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11.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48%,同比增加8.77万元,增长8.57%。
(2)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8.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2%,同比减少1.81万元,下降6.03%。
(3)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2.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31%,同比增加18.66万元,增长55.95%。
(4)农林水支出预算632.8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79%,同比减少25.94万元,下降3.94%。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664.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0.58%,同比减少20.32万元,下降2.97 %。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71.8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11%,同比减少23.18万元,下降3.9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0.4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59%,同比增加3.4万元,增长7.2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1.8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6.30%,同比减少0.54万元,下降1.28%。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9.42%,同比增加20万元,增长14.29%。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不变。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6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20万元,增长14.2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不变。
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不变。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2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64.0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6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事业机构运行472.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2.8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24.7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4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3.住房公积金52.0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我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4.事业单位离退休41.7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3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技术推广与转化16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林业技术推广和应用、栽培技术研究和繁育等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我所2022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所2022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2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3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40万元。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30万元,比2021年预算4.06万元减少0.76万元,同比下降18.72%。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减少。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不变。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1.90万元,同比减少0.76万元,下降28.57%。主要用于:安排接待相关部门来我所调研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2年预算1.40万元,同比不变。
(1)公务用车购置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不变。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1.40万元,同比不变。主要用于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第四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预算单位的构成
钦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属钦州市林业局下属二层单位,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机构5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科研科、技术推广科、财务科、保卫科。
二、事业机构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事业机构运行472.8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3.43万元,同比增加3.43万元,增长100%,其中:集中采购3.0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89.80%,同比增加3.08万元,增长100%;分散采购预算0.3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20%,同比增加0.35万元,增长100%。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2.03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4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1辆,实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公务用车1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1辆)。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2022年我所共1个部门预算项目编制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40万元,为非税-林业科技创新与新技术推广应用项目,预算金额40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