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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2025162号提案)
近年来,钦州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红树林是‘国宝’,要像爱护眼睛一样守护好”的殷殷嘱托,始终把保护好红树林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第一要务,积极开展红树林资源保护修复工作,为钦州市海洋碳汇打下坚实资源基础。
一、严格落实红树林资源保护责任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红树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持续增强保护红树林资源的责任感、使命感,全面提升红树林管理和保护的能力水平。我市将红树林湿地保护工作纳入设区市绩效考核目标及各级林长任务清单,压实各级林长主体责任,发挥林长统筹协调作用;设立红树林林长,强化红树林林长制“保护伞”作用,建立“红树林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设立“公益诉讼红树林修复基地”,加强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红树林资源巡查监管
全面压实红树林湿地日常巡查保护责任,我市聘请陆上巡护员25名,在红树林分布重点区域布设监控摄像头22个落实定时巡航,配置无人机14台落实高空巡查,形成覆盖广、视野全、响应快的3D立体化巡护模式,有效震慑和预防破坏红树林湿地违法行为。落实联合监管执法体系。根据《钦州市红树林保护区多部门联合巡查监管工作制度》《钦州市红树林资源保护和监管工作机制》《钦州市红树林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钦州市破坏红树林资源行为举报制度》《钦州市互花米草多部门联防联控协调机制》等制度,强化各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突破以往单一职能部门巡查发现问题难以处理的瓶颈,使红树林资源得到全方位监管。
三、重视规划指导和科技支撑
钦州市组织编制、印发了《钦州市红树林资源保护规划(2022-2030年),钦南区组织编制、印发了《钦南区红树林资源保护规划(2022-2030年)。钦州市组织编制了《钦州市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0-2025年)》,经钦州市人民政府同意,以钦州市林业局、钦州市自然资源局名义印发实施。红树林营造、修复地块全部落实,其中宜林滩涂230公顷,退塘还林56公顷,修复现有红树林1200公顷。加强与科研机构、高校合作,探索红树林营造修复技术革新。钦州市林业局与华东师范大学、北部湾大学签订共建钦州市红树林抚育修复示范框架协议,共同推进钦州市红树林湿地生态修复、红树林保育科技创新、技术推广及成果转化;2020年“蓝色海湾”项目在钦州港金鼓江孔雀湾区域实施退塘还林应用了华东师范大学和北部湾大学研究的红树林营造技术,至今,该区域红树林造林成活率在90%以上,金鼓江孔雀湾红树林营造修复项目还入选了2024年自然资源部评选的十个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典型案例。
四、全力推进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
自治区分配我市行动总体目标任务为2020至2025年,全市新营造红树林面积286公顷(其中宜林滩涂230公顷,退塘还林56公顷),修复现有红树林面积1200公顷。据统计,2020年至2024年钦州市实施红树林营造项目9个,新种植红树林面积450.48公顷(其中宜林滩涂382.22公顷,退塘还林68.26公顷),占自治区下达286公顷任务的157.51%,提前两年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红树林营造任务;2020年至2024年钦州市实施红树林修复项目6个,修复现有红树林面积962.3公顷,占自治区下达1200公顷任务的80.19%。全市红树林面积从2019年3191.61公顷增长至2024年的3649.92公顷,增长14.3%,实现红树林面积逐年稳步递增,红树林生态系统更健康、更安全。
五、深入开展红树林保护宣传
保护宣传形式多样。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和“世界湿地日”“爱鸟周”等主题活动,深入镇村、社区、学校宣传红树林资源保护知识,不断提高公众保护意识。在钦州港金鼓江“城市看台”设立红树林湿地科普教育基地,量身定制面积约1500㎡的红树林科普展示和教育基地,并设置约800㎡的知识宣传展示面和互动平台,作为海洋和红树林研学一体化的独立科创空间,形成了新的红树林科普宣传阵地。联合采写《跨海建大桥,不砍一棵树》喜获中国新闻奖二等奖,为全区林业部门新闻作品首次获此殊荣。红树林保护成效获新华网、人民网、新华社等主流网媒和各省市区竞相转发。项目建设主动避让红树林。不断优化平陆运河线路设计走向,平陆运河工程于2023年6月获得批复同意占用红树林湿地面积10.7656公顷,较2022年6月首次获批占用的13.87公顷减少了3.1044公顷,进一步保护了运河沿线的红树林湿地资源。
钦州市林业局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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