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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5-11644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钦州市林业局成文日期:2024年07月30日
标  题:钦州市林长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红树林保护区多部门联合巡查监管工作制度的通知
发文字号:钦市林长办字〔2024〕17号发布日期:2024年07月30日

钦州市林长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红树林保护区多部门联合巡查监管工作制度的通知

2024-07-30 18:00     来源:钦州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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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南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局,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社会事务局:

《钦州市林长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红树林保护区多部门联合巡查监管工作制度的通知》(钦市林长办〔2021〕3号)实施以来,由于机构改革,部分成员单位职能发生改变,同时,经过将近三年执行实践,《钦州市红树林保护区多部门联合巡查监管工作制度》内容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经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并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同意,现将修订后的《钦州市红树林保护区多部门联合巡查监管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办件处理笺(编号:办件2024108056)

                        

钦州市林长办公室

2024年7月30日


钦州市红树林保护区多部门联合

巡查监管工作制度

为保护广西茅尾海红树林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红树林保护区”)内的生态环境,确保及时发现非法采砂、非法养殖、非法捕捞、破坏红树林等违法违规行为,常态化对红树林保护区进行联合巡查监管,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对红树林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实现长效监管整治,在各职能部门日常巡护的基础上建立多部门联合巡查监管机制,突破单一职能部门巡查发现问题难以处理的瓶颈,防止各相关职能部门推诿扯皮和违法违规问题联合集中整治后继续反弹的问题,将违法违规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确保红树林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得到彻底整治。

二、工作原则

各职能部门落实责任,依法行政,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置、及时清理整治原则对红树林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巡查监管处置。

三、组建巡查队伍

(一)领导机构。成立钦州市红树林保护区多部门联合巡查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协管林业工作的副秘书长、市林业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林业局、市海洋局、钦南区人民政府、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社会事务局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局分管领导兼任,成员由市林业局、市海洋局、钦南区人民政府、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社会事务局业务骨干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制定红树林保护区多部门联合巡查监管计划,协调各部门开展日常巡查监管行动,及时协调解决日常巡查监管中遇到的问题,收集汇总日常巡查执法工作进展情况等。

(二)巡查队伍。由市林业局、市海洋局、钦南区人民政府、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社会事务局各派出1人参加(其中,市林业局、市海洋局派出人员必须是业务熟练、具有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巡查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派出2人配合工作,各单位派出人员要求相对固定,以利于工作开展。

四、巡查工作机制

(一)巡查范围。涉及茅尾海红树林保护区的康熙岭镇、尖山街道、大番坡镇、东场镇、那丽镇及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辖海域。

(二)巡查时间。每季度组织联合巡查1次,每次需巡查完所有保护区范围海域,并长期坚持。

(三)巡查方式。采取海上巡查、陆上巡查,利用无人机航拍巡查。出海巡查时要做好巡查船只和人员安全准备工作,确保巡查安全。

(四)巡查工具安排。市林业局负责安排海上巡查用船,航拍所需无人机由市林业局准备,陆上巡查车辆由参加单位自行解决。

(五)巡查要求。联合巡查工作人员要服从指挥、落实部门职责,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按照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置原则对巡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处理。

1.巡查时间和集中地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巡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商确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各参加单位。

2.每次巡查行动参加人员都实行签到制。

3.每次巡查行动都要全面排查每个镇(街道)所管辖红树林保护区任务区内是否新出现非法养殖、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破坏红树林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做好前期调查取证工作,包括第一时间现场拍照留证、现场询问。

4.巡查现场发现有违法违规人员要及时制止、及时处置。

5.每次巡查必须填写完整的巡护记录表并收集相关材料,参加单位代表需签字确认。

五、建立查处机制

每次巡查核查出需查处、整治违法违规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3天内报领导小组副组长审定后移交各相关主管部门及市海洋联合执法工作队查处,并抄送联合巡查参加单位。各相关主管部门及市海洋联合执法工作队需10天内完成查处,并由当地政府牵头在30天内组织各主管部门集中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跟踪违法违规问题处理情况。

六、落实保障机制

(一)强化沟通协商。领导小组不定期地召开成员单位沟通协商会议,总结、通报联合巡查阶段性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联合巡查中遇到的问题,不断完善改进联合巡查各种机制。

(二)强化经费保障。各单位巡查时用车、用船的费用从本级预算中支出,集中清理整治费用分别由钦南区人民政府和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社会事务局承担。

(三)强化督办问效。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参与联合巡查情况和处理违法违规问题情况进行督办,督促各单位及时、高质量完成违法违规问题处理。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参与联合巡查情况进行年度考评,对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落后单位进行批评、必要时进行约谈,并将参与联合巡查工作人员表现反馈派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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