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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
2023年,钦州市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关于印发<法治钦州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钦发〔2021〕15号)精神,结合《市委依法治市办 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23钦州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钦市司通〔2023〕24号) 要求,认真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及生态文明建设。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在党组会议及全体干部职工等专题学习中,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教育培训重要内容。落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分工方案》各项任务,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工作职责。
二、在林业法治建设工作中狠抓落实,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积极推进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法治广西建设规划(2021-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严格执行《广西贯彻<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规定,建立完善局党组统筹抓总、分管领导齐抓共管、联动推进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和人员、工作内容和职责,落实具体责任人,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序推进提供坚实保障。
三、加强监管执法 护航林业生态发展
(一)开展“绿网·飓风2023”专项行动和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有效保障全市森林覆盖率达标;截至今年6月底,2022年森林督查行政案件查处率100%,刑事案件移交率100%。2023年森林督查违法使用林地面积较去年同比下降97.18%;违法采伐林木蓄积量较去年同比下降99.52%。自然保护地、湿地和红树林违法违规破坏行为,达到行政处罚立案标准的均已按规定查处;达到刑事案件标准的按规定移交,未出现被国家或自治区督办情况。
(二)强化森林资源管理服务,助推经济发展。针对项目存在问题,分类施策指导项目业主申办林地使用许可、林木采伐许可;开展审核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优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整改;积极推进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指导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将部分涉林权力事项下放乡镇;在全市推广“林木采伐APP”使用,指导林农使用林木采伐APP申办小面积伐区采伐证,减轻林农负担。
(三)配合做好山林纠纷调处,主动为群众解决多年烦心事。一是做好山林权属纠纷案件稳控工作,年内牵头下基层化解协调维稳重点案件4起;二是认真对待上访群众,积极缓解情绪,稳定思想,推动问题解决;三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自治区开展维稳调处,多次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指导群众收集证据,促成双方达成协议解决纷争;四是年内共处理跨市纠纷案2起,完成调解2起,接访处理信访案10起。
(四)开展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养殖行为清理整治。根据《广西茅尾海红树林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养殖设施清理整治方案》要求,牵头落实自治区移交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清单中涉及保护区养殖设施清理拆除工作, 督促协调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综合执法局和钦南区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同时组织林业局干部和保护区管理处工作人员全程参与两地清理拆除行动。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共拆除养鸭场(点)2个,清理整治浮蚝排978张、蚝堆2处(约1.6亩)、养殖全鱼排1张、围网12800米,清理地笼145个。
(五)积极排查安全隐患,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一是强化对林湖、五皇山、那雾山森林公园等森林旅游景区的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检查,以清明、“三月三”、“五一”、国庆、重阳等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为抓手,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二是在森林旅游景区推广使用“防火码”,实现森林旅游景区森林防火管理全链条、火因可追溯。三是推进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健全四个工作机制(领导承诺制、工作通报制、工作监督制、末位约谈制)。截至2022年12月底,完成272个森林可燃物标准地和28个可燃物大样地的调查任务,完成计划100%;完成野外火源、减灾能力、历史火灾等调查,2023年1月13日,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成果报告已通过自治区评审。
四、利用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把好法律关
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相关要求,对于需要出具规范性文件审查意见的材料,要求法律顾问先行核对,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重大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等文件规定,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对于与外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坚持由法律顾问把好权益关、合法关。
五、执法与监督并行,提升执法公正性
执法与监督双管齐下。对行政执法人员加强继续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持有有效的林业行政执法证,对新上岗的执法人员要及时参加考试,取得林业行政执法证后方可上岗。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强制法制审核、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行政执法责任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合法适当。
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学习宣传林业法规
强化部门普法工作责任,积极开展林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践行“谁执法谁普法”,形成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主要做法,一是一线普法 。深入企业、社区开展林业普法工作。二是培训普法。采用干部领学的方式,在周未全局集体集中学习时,由领学干部宣讲林业方面法律法规。如《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森林防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等。三是宣传普法。利用各种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板报等开展普法活动。
七、2024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按市委依法治市办《法治钦州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钦州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2023钦州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文件精神做好相关工作。
(二)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学法懂法水平
编制干部职工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材料,重点把《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和行政许可方面的的法律法规列入干部职工应知应会内容,采取专家专题讲座、业务骨干解读等方式,深入解读涉林业法律法规,同时积极开展干部职工网络学法用法学习和考试,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探索和健全办案机制,进一步加强林业执法管理工作
在依法办理具体案件过程中,切实加强林业部门和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健全林业行政执法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衔接的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协作配合的载体和形式, 进一步细化协作配合的可操作性。
钦州市林业局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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