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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国资委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22 11: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现公布我委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国资监管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夯实基础政府信息公开、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深化政务公开,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的积极作用。2024年,我委在政务公开平台全年共公开信息21条,其中:主动公开部门文件10条,人事类信息1条,国资国企改革类信息10条。按要求公开了2024年部门预算和2023年部门决算信息等财务信息(含“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公开审查等相关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要求,依法依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流程,确保信息有序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维护工作,定期开展清理排查,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不断完善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提升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加强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工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被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2023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着个别公开的信息存在着不规范表述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我委一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审核流程,加大审核力度,确保公开的信息内容准确性。二是加强日常自查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工作质量。

    (二)2024年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2024年,我委加强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了工作的质量,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提高;二对信息内容核对尚需加强。下一步,我委将做好以下工作,提高信息公开的工作质量:一是继续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化建设,二是加强协调,做好相关信息的归集、整理和发布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三是继续执行发布信息三级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准确安全;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板块的日常维护和信息的及时更新工作。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数函〔2021〕42号),2024年我委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钦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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