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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国资委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27 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钦州市国资委编制了《钦州市国资委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钦州市政务公开平台获取(http://zwgk.qinzhou.gov.cn/auto2552/zfxxgkgzndbg_3345/202101/t20210127_

3470059.html),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钦州市国资委联系(地址:钦州市永福西大街6号交通大厦5楼 钦州市国资委,邮编:535000;电话:0777-2859566,电子邮箱:gxqzgzw@qinzhou.gov.cn)。

一、基本情况

2020年,市国资委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市委、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逐步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本着“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市国资委工作有关政策文件和工作信息共计239条,其中工作动态类51条,机构职能类13条,人事信息类9条,预决算信息2条,其他信息23条,部门文件14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市国资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强化组织,落实保障。明确办公室统筹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各科室按照工作职责,负责提供与业务有关并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等,为有效推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机制。

2.健全机制,明确责任。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工作培训机制和规范信息公开报送、审核、公开流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等工作制度,保证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转。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政务公开平台上提供信息公开目录、机构职能、工作动态、部门文件等子栏目,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二是更新了《钦州市国资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钦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钦州市国资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及其流程图、申请表,并在公开平台进行公开,方便群众查阅或下载。

(五)监督保障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办公室联系方式,接受公众对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

(六)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及时公开监管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按月公开监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依法依规公开监管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改革重组、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等信息,同时指导监管企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桂财预〔2010〕81号),认真履行预算信息公开主体的职责,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公开了我委本级2019年部门财政决算、2020年部门财政预算,确保财政信息公开、透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明确市直部分部门(单位)权力事项的函》(钦市编办函〔2016〕20号),我委为零权力事项单位。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委没有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我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由兼职人员负责的,对相关国资监管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能及时完成,但专业性和针对性有待提高。二是工作动态类信息缺少特色、亮点。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一是加强政务信息队伍培养;二是加强各科室的衔接与协调,确保高效、有序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要加强舆情搜集,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钦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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