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钦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钦公开办发〔2017〕12号)要求编制,并在钦州市政务公开平台全文公开。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加强组织领导,由委办公室统筹负责全委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各科室按照工作职责,负责提供与业务有关并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等。委办公室安排1名人员专门负责信息的发布更新和平台保障等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等工作制度,并在2017年12月印发了《市国资委“五公开”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工作制度》,对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保证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2017年11月更新了《钦州市国资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钦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钦州市国资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及其流程图、申请表,并在公开平台进行公开,方便群众查阅或下载。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在政务公开平台上提供信息公开目录、机构职能、工作动态、部门文件等子栏目。公众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可以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根据市委编办《关于明确市直部分部门(单位)权力事项的函》(钦市编办函〔2016〕20号),我委为零权力事项单位。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桂财预〔2010〕81号)和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履行预算信息公开主体的职责,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公开我委本级2016年财政决算、2017年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使用有关情况,确保财政信息公开、透明。
(三)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信息公开。按照《钦州市2017 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钦政办电〔2017〕87号)要求,在政务公开平台公开监管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的信息,按月公开监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依法依规公开监管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改革重组、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等信息,同时制定出台监管企业信息公开政策文件,指导监管企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2017年,没有发生公开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二)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7年,通过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7条。
(三)主动向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认真做好向“一中心两馆”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材料的工作,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每月15日前向市民服务中心、档案局和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材料,主要包括:政策性文件、人事任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财政预决算等信息。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及时发布和更新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钦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信息。其中,规范性文件在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发布,政策类文件形成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解读,做到发布更新及时、栏目不留空。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受理流程,按规定程序受理、审核、处理和答复。2017年度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2017年,没有发生应公开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没有发生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社会公开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没有向群众收取任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而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等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是:1.部分政府信息公开仍然不够及时;2.各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涉及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问题还需进一步研究明确;3.政府信息发布存在着格式不规范、不统一现象;4.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微信微博推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知识的掌握程度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8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改进: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和指导力度,完善信息公开激励机制,增强干部职工工作自觉性、主动性,切实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信息化制度建设。进一步细化委机关的公开事项,严格审查公开内容,杜绝实施过程中的随意行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整体效果。
(三)充实公开内容。严格执行《“五公开”落实到办文办会工作制度》,按照制度开展工作,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四)加强业务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教育培训,提高全委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水平,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
2018年1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