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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国资委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7-01-13 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做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全文公开。

一、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根据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委对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为更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从实际出发,不断优化调整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委领导工作分工和岗位变动情况,我委重新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企改科、产权科、人事科、监察室负责人为成员,做到组织领导到位,任务分工到位,有序地推进我委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提高政务信息质量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章可循,2016年我委制定了《钦州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委政务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以及已公开内容存档备查工作。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三)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2016年,我委认真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编制完善了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及时报送“一中心两馆”,并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各种方式对外公布。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主要包括: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信息的范围、方式、时限、编排体系,受理机构、申请途径、受理流程以及监督方式。全年合计公开195条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主要有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委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提供信息公开目录、机构职能、法规政策、工作动态等子栏目。公众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可以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围绕我委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要求,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明确市直部分部门(单位)权力事项的函》(钦市编办函〔2016〕20号),我委已为零权力事项单位。

(二)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情况

我委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桂财预〔2010〕81号)和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履行预算信息公开主体的职责,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我委本级2015年财政决算、2016年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使用有关情况,确保财政信息公开、透明。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委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没有发生公开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二)通过政府公报、门户网站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委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信息工作力度,努力做到完整有效、真实准确、客观公正,使社会公众应知尽知。全年我委有144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在钦州市政府网站以及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市国资委政务公开栏中公开信息,

(三)主动向市民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委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每月15日前积极主动向市民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材料》纸质文件一式三份。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根据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及业务工作开展情况,我委及时发布和更新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钦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信息。其中,规范性文件在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发布,政策类文件形成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解读,做到发布更新及时、栏目不留空。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受理流程,按规定程序受理、审核、处理和答复。2016年度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2016年,我委没有发生应公开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没有发生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社会公开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委没有相关收费事项,故无相关公开信息。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我委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几个问题:一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仍然不够及时;二是各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机关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涉及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问题还需进一步研究明确。2017年我委将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一)强化意识,规范程序

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确定专门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二)加强信息化制度建设

进一步细化委机关的公开事项,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制度,严格审查公开内容,杜绝实施过程中的随意行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整体效果。

(三)充实公开内容。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四)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提高为民办事能力。

进一步规范和优化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五)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等政府信息。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建议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开展各部门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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