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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依法治市办:
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印发〈2024年“广西三月三 法治在钦州”民族法治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委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民族法治宣传活动,增强了本系统党员干部职工以及广大市民群众自觉维护国家最高利益和民族团结大局的法律意识。现将活动情况报告如下。
一、精心组织,制定方案
我委把开展“广西三月三 法治在钦州”民族法治宣传活动作为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一项具体行动,印发了开展民族法治宣传活动通知,明确重点宣传内容、宣传活动形式,并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同步开展宣传。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微信群、“道中华”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学习和转发民族理论知识、民族法律法规等,引导党员干部持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在机关公共区域张贴宣传海报,摆放宣传栏,营造宣传氛围。指导监管企业充分利用经营领域范围扩大社会面宣传影响,在开投大厦、高新区、八大场馆、林湖公园等经营场所悬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横幅,通过户外LED电子屏滚动播放民族团结宣传标语,引导广大市民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开展活动,注重实效
(一)开展民族法治宣传进“机关”。结合《钦州市国资委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委党委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组织召开了民族团结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民族团结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示范带动作用,增强党员干部民族团结法治意识。
(二)开展民族法治宣传进“企业”。委机关深入监管企业举办一期以“凝心聚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法治宣传讲座,邀请广西海湾律师事务所1名高级律师,围绕“回顾党的光辉历程、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释义、依法加强宗教工作促进民族团结”等4个方面进行授课讲解,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法治宣传教育进企业。
(三)开展民族法治宣传进“社区”。组织委机关及监管企业党员志愿者联合永福社区开展民族团结法治宣传活动,向社区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民族政策、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成果,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进一步增强群众民族团结意识。
(四)开展民族法治宣传进“乡村”。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员作用,指导派驻驻村第一书记组织驻村工作队员深入荔竹塘、缸瓦窑等自然村,深入村民家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法治观念深入民心。协调解决1起村民纠纷,切实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落到实处。
(五)开展参观“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守牢守好祖国‘南大门’”主题展览活动。组织本系统81名党员干部到刘永福纪念馆参观“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守牢守好祖国‘南大门’”主题展览,引导党员干部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钦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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