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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国资委:
根据《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商请提供2020—2024年国有企业资产交易有关材料的函》,现将我市2020—2024年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在自治区国资委的指导下,钦州市国资委坚持依法监管、规范运作、优化服务、提升效能的原则,推动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2020—2024年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情况。2020—2024年,我市国有企业共完成企业国有产(股)权、实物等两项资产交易项目46宗,交易金额74213.40万元(其中:产权交易34030.81万元、实物资产40182.59 万元)。企业国有产(股)权以及实物资产交易情况如下:
1.企业国有产(股)权交易11宗,成交金额34030.81万元。一是非公开协议转让3宗,转让金额27500万元,主要是市港产城集团公司、市滨海集团公司为落实2024年降低政府性债务风险专项工作任务,经报市人民政府同意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广西北部湾银行股权,既实现了风险化解目标,又确保了国有金融资产平稳过渡。二是进入自治区国资委确定的国有产权交易机构或自然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竞价交易8宗,成交金额6530.81万元。
2.实物资产交易35宗,成交金额40182.59万元。一是非公开协议转让13宗,金额7877.07万元;二是进入自治区国资委确定的国有产权交易机构或自然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竞价交易22宗,成交金额32305.52万元。
3.2020—2024年钦州市国有企业没有发生增资情况。
(二)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制度体系建设情况。一是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指导企业学习贯彻执行,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交易,提升资产规范管理;二是重新修订《钦州市国资委规范监管企业资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指导监管企业规范资产出租管理流程;三是制定《市本级融资平台公司资产处置工作指引》,指导市本级融资平台公司规范资产处置行为,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一)资产交易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监管企业业务人员对国有资产交易监管政策理解得不够深入透彻,特别是对资产转让的方式适用范围理解不到位,有时存在将非公开协议转让扩大化。
(二)一些资产评估管理效果不理想。个别评估机构为迎合交易双方需求,采用不合理的评估方法(如忽视资产未来收益折现),实物与报告对不上,导致出具了实物与报告不相符的“虚假”报告,评估结果不真实。
三、 下一步工作计划及建议
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创新,强化监管服务,不断提升资产交易工作的规范化、市场化、专业化水平,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为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钦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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