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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5-102019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钦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文日期:2022年01月05日
标  题:钦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文字号:钦国资报〔2022〕1号发布日期:2022年01月05日

钦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01-05 00:00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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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

2021年以来,我委把法治建设与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维护出资人的合法权益相结合,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加强依法行权履职,推动和促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全面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自治区重要会议精神。组织开展“第一议题”“第二议题”学习活动11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指示精神等35篇;集中学习鹿心社书记在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报告和讲话精神、许永锞书记在全市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精神等15篇。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主要领导年内组织召开2次党风廉政专题会,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牵头组织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法律法规,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组织委机关党员、监管企业党组织重温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规章制度,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组织开展4次节前廉政提醒谈话会,增强廉政过节意识。

(三)开展警示教育,增强纪律底线意识。主要领导牵头组织市国资委系统各级党员干部结合利用本地区徐贵、申荣洲等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强化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意识,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以案促改,督促党员干部主动检视自我,自觉修改自我。年内组织开展警示教育3次。组织观看《缉毒》《死亡之吻》等教育影片,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及人生观,为构建平安、法制、和谐钦州做好贡献。指导监管企业持续纠治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维护社会稳定。

(四)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优选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主要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和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的原则,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组织监督、民主监督机制,把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将监督检查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选拔任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2021年9月份,经市委组织部民主评议,市国资委干部选拔工作在2020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评比得分100分,在全市78个市直单位中位列第1位。

二、依法履行部门职责,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建立拖欠账款行为约束惩戒机制,通过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审计监督等,防止拖欠市场主体账款。”制定实施《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建立拖欠账款行为约束惩戒机制》,对监管企业进行跟踪落实,督促指导企业派出专人持续对负责建设的工程项目欠薪情况进行排查。经排查,监管企业没有拖欠市场主体账款问题。

(二)加强国有企业监管法律化。为加强监管企业总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总法律顾问在推进企业改革发展、风险防范化解、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结合监管企业实际,制定实施《钦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依法制定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统筹推进我市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全面提升国有企业改革成效,结合我市国有企业的实际,我委草拟并以市委、市人民政府名义出台《钦州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钦办发〔2021〕7号)(简称《方案》)。草拟过程中我委政策法规科对《方案》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经审查,《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要求,没有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四)依法持续推进市属重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根据《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市属重点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钦政办〔2019〕66号),继续推进市属重点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我委指导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围绕建立健全市场化机制、增强经营活力、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和融资能力等目标,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营业收入方面,市开投集团公司、市滨海投资集团公司、市临海投资集团公司自营收入2021年1-3季度分别增长54.55%、995%、214.96%;在提高融资能力方面,2021年获得融资到位资金127.15亿元

(五)依法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我委有3家监管企业纳入国家调度全民所有制公司制改革,分别是钦州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钦州市百货总公司、钦州市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至2021年10月20日止,3家企业已完成公司制改革。钦州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变更为钦州市宏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市百货总公司变更为钦州市国欣百货有限公司,钦州市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变更为钦州市创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六)完善产权管理制度体系。为规范监管企业及各级独资、控股子企业的资产出租行为,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制定实施《钦州市国资委规范监管企业资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依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桂国资发(2018)2号)及《钦州市国资委规范监管企业资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监管企业产权交易及资产出租管理,我市市直国有企业重大资产处置全部进入广西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处置。2021年,监管企业依法公开产权交易11宗,交易价格共计499万元,溢价18.9万元。

(七)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一是组织开展疫情期间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让广大女职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切实保障女职工权益。二是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邪教组织法等国家安全知识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学习强国”等方式,专题学习习近平谈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组织党员干部前往市刘永福纪念馆、三娘湾海防基地参观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展览,发动监管企业组织观看国家安全教育影片。三是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把民法典宣传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重要内容,让民法典走进民众身边,提升民众法治素养。四是开展“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通过集体专题学习、观看公益宣传片、制作宣传板报、LED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召开党委会专题学习宪法知识,进一步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

三、存在的不足之处

当前,国资监管法治建设还存在一些不足:党内教育主要以会研讨、集中学习等方式为主,常态化教育抓得不够紧,党风廉政教育形式单一有待创新。部分企业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仍需提升,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还需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抓好党组织理论学习。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首要任务,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

(二)持续抓好党的政治建设。全面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把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政治教育相结合,引导党员干部用“一准则、两条例”等党内法规,规范言行、指导工作,严守纪律和规矩,为国资国企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按照事前规范制度、事中加强监控、事后强化问责的思路,推进依法监管,进一步发挥总法律顾问作用。

(三)持续依法推动和促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坚定不移狠抓国企改革的责任落实、重点举措、典型示范,切实提升改革综合成效,计划在2022年10月底100%完成《钦州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90项工作目标。持续推进市属重点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制度建设,优化运作机制和监控手段,着力在企业内部运作中去行政化、机关化,提升运作效率。同时进一步强化党对企业的领导,发挥党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方面的作用,确保企业改革转型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引导委机关及监管企业学法、用法、守法,研究启动市国资委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工作,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钦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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