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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
2.参与研究拟定并落实市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
3.按照市人民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废旧物资、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4.协调、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做好本级社有资产的运营工作,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5.指导全市各级供销合作社发挥人才、信息优势,为发展城乡经济服务。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6.协调、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引导农民发展商品生产,搞活农村商品流通,促进城乡物资交流。
7.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及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社员和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8.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预算单位为市供销合作联社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机构共设置6个科室,其职能分别是:
1.理事会办公室。协助市供销合作联社理事会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市供销合作联社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和有关报告、汇报材料、文件及机关管理制度的起草;负责社机关文电处理、政务社务信息、机要、档案、保密、保卫和机关后勤工作;负责机关内部科室工作协调和对外联络;负责合作经济理论研究。
2.人事教育科。负责社机关和直属企业的机构编制和人事、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工作;负责本级社教育培训工作;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社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社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工会、计划生育和信访工作。
3.综合业务科。负责编制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购销业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和协调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购销业务和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对农村市场的分析和预测,做好商情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完善经营责任制、“新网工程”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培育龙头企业、示范基地建设和社办工业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和整顿农资市场;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搞好基层供销社建设;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和行业协会;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直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落实防汛救灾物资储备和管理;负责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评比表彰工作。
4.财会审计科(社有资产运营管理科)。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财务、财政、税务、审计、信贷的法律法规、制度,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财会、审计工作以及扭亏增盈工作;负责社机关部门预算、决算的编制和预算执行管理,做好社机关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供销合作社会计报表、审计报表及财务分析的汇总、编制和上报工作;负责对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经理离任和其他专项审计工作;负责本级社有资产的管理、开发、处置等资产运营工作,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编制本级项目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社有资产管理工作。
5.监事会办公室。协助市供销合作联社监事会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起草监事会的有关文件和监事会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市供销合作联社监事会的调研工作、专项检查活动;监督市供销合作联社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监督社有资产运营,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了解反映农民社员和各级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依法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承担市供销合作联社党组和监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州市供销合作联社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决算单位为市供销合作社本级,无二级决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26.40万元,同比下降17.4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26.4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111.44万元,下降17.47%,主要原因一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压缩项目经费支出;二是2023年补发了上一年度的绩效及考评奖励奖金和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同时有2位退休干部在年中追加了职业年金记实和贴息计息经费预算,2024年度没有此类情况。
(二)支出总计526.40万元,同比下降17.4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83.03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离退休人员管理、退休人员医疗补助及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67.11万元,下降44.7%,主要原因是:2024年编制预算时将退休人员补贴、物业补贴支出调整到商业服务等支出科目;2023年有2位退休干部在年中追加了职业年金记实和贴息计息经费预算,2024年度没有此类情况。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21.43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同比减少1万元,下降4.46%,主要原因是:在编人数减少1人,医疗保险缴费支出略有减少。
3.农林水支出(213类)4.11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工作队员的伙食补助及差旅费用和驻村工作经费支出。同比减少15.04万元,下降78.5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4年将粤桂扶贫协作消费扶贫对接活动暨广西名特优农产品(广州)交易会项目调整至商业服务业支出科目列支。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类)388.9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职工薪酬、津贴补贴及行政事业和项目经费等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29.11万元,下降6.96%,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俭节约,压缩项目经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221类)28.9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同比增加0.81万元,增长2.88%,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供销合作联社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6.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7.89万元,项目支出38.52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5.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2.0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25.3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支出的退休人员遗属抚恤金。
(4)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2.5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计缴的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5)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8.8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保险。
(6)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1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为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列支的伙食补助、差旅费及驻村专项工作经费。
(7)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54.52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4.4万元,主要用于: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经费、防汛物资储备、市供销社为农平台运营、粤桂扶贫协作消费扶贫对接活动暨广西名特优农产品(广州)交易会工作和市陈皮产业发展工作专班方面的支出。
(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0万元,主要用于:合作运营钦州市供销社农产品流通服务平台项目经费支出。
(10)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8.9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供销合作联社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7.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1.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支出55.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供销合作联社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供销合作联社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供销合作联社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40万元,支出决算3.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0%;支出决算数比2023年度增长49.33%。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同比无增减。2024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同比增加0.50万元,增长26.32%。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支出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同比无增减。2024年末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1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2.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同比增加0.50万元,增长26.32%。主要原因是本年为开展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公车使用频率较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有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为开展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公车使用频率较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0%,同比增长174.29%。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社开展经济运行、集中整治等调研工作,柳州市供销社监事会、广东省惠州市供销社到钦开展调研工作,和灵山县供销社及广州益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有关客商到钦考察储存仓、供销农业生产示范县等接待经费支出。据统计,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11个批次、共计72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1个批次、72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是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安排经费,决算数是根据本年度实际接待的批次、人数列支接待经费。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在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接待人次和人数较上年增加较多。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供销合作联社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96万元,比2023年度增长0.83%。主要原因是:同比2024年增加组织召开第一届陈皮产业交流会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供销合作联社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钦州市供销合作联社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526.40万元,执行数526.40万元。自评得分为98.46分,评级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2024年,我社严格按照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设置要求,共设置11个具体指标,除因受政策影响,2024年度粤桂协作消费扶贫广州交易会活动取消导致“参加或者举办消费对接活动”指标未能完成以外,其余10个指标任务均已完成。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12个,项目支出总额38.52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11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34.2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91.67%,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88.94%;1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4.2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8.33%,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1.06%。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项目支出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合理,造成实际完成值与目标值存在差距;个别项目支出绩效指标笼统不够具体,定性指标不好衡量。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我社将充分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强化项目可行性、必要性论证,设置科学的绩效目标。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市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经费项目的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2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万元,执行数为7.39万元,完成预算的56.8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市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经费项目设定的3个绩效目标均全部完成。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组织对市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经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9万元。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经过综合评价,绩效评价得分92分。从评价情况来看,2024年,我社严格按照部门支出年度绩效目标设置要求,共设置11个具体指标,所有的指标任务都已完成。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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