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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供销合作联社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
2.参与研究拟定并落实市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
3.按照市人民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废旧物资、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4.协调、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做好本级社有资产的运营工作,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5.指导全市各级供销合作社发挥人才、信息优势,为发展城乡经济服务。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6.协调、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引导农民发展商品生产,搞活农村商品流通,促进城乡物资交流。
7.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及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社员和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8.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预算单位为市供销合作联社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机构共设置6个科室,其职能分别是:
1.理事会办公室。协助市供销合作联社理事会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市供销合作联社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和有关报告、汇报材料、文件及机关管理制度的起草;负责社机关文电处理、政务社务信息、机要、档案、保密、保卫和机关后勤工作;负责机关内部科室工作协调和对外联络;负责合作经济理论研究。
2.人事教育科。负责社机关和直属企业的机构编制和人事、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工作;负责本级社教育培训工作;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社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社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工会、计划生育和信访工作。
3.综合业务科。负责编制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购销业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和协调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购销业务和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对农村市场的分析和预测,做好商情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完善经营责任制、“新网工程”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培育龙头企业、示范基地建设和社办工业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和整顿农资市场;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搞好基层供销社建设;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和行业协会;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直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落实防汛救灾物资储备和管理;负责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评比表彰工作。
4.财会审计科(社有资产运营管理科)。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财务、财政、税务、审计、信贷的法律法规、制度,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财会、审计工作以及扭亏增盈工作;负责社机关部门预算、决算的编制和预算执行管理,做好社机关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供销合作社会计报表、审计报表及财务分析的汇总、编制和上报工作;负责对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经理离任和其他专项审计工作;负责本级社有资产的管理、开发、处置等资产运营工作,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编制本级项目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社有资产管理工作。
5.监事会办公室。协助市供销合作联社监事会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起草监事会的有关文件和监事会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市供销合作联社监事会的调研工作、专项检查活动;监督市供销合作联社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监督社有资产运营,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了解反映农民社员和各级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依法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承担市供销合作联社党组和监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州市供销合作联社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决算单位为市供销合作社本级,无二级决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637.84万元,同比增加147.06万元,增长29.9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37.84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147.06万元,增长29.9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社保、医疗及公积金基数的调整;二是2023年我社有1名离休干部去世,在年中追加了抚恤金预算;三是我社2位退休干部在年中追加了职业年金记实和贴息计息经费预算;四是2021-2022年度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项目资金-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与为农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及农产品流通服务平台运营经费等项目经费以前年度没有支出在本年度继续使用。
(二)支出总计 637.84万元,同比增加147.06万元,增长29.9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150.14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离退休人员管理及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67.16万元,增长80.94%,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我社有1名离休干部去世,在年中追加了抚恤金预算;二是我社2位退休干部在年中追加了职业年金记实和贴息计息经费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22.43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同比增加6.73万元,增长42.87%,主要原因是医保基数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的调整。
3.农林水支出19.14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工作队员的伙食补助及差旅费用支出和2023年粤桂扶贫协作消费扶贫对接活动暨第23届广西名特优农产品(广州)交易会支出。同比增加15.96万元,增长501.89%,主要原因是2023年粤桂扶贫协作消费扶贫对接活动暨第23届广西名特优农产品(广州)交易会如期举办,而2022年的活动受疫情影响未能举办。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18.03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职工薪酬、津贴补贴及行政事业等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55.80万元,增长15.40%。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定额公用经费标准提高;二是2021-2022年度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项目资金-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与为农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及农产品流通服务平台运营经费等项目经费以前年度没有支出在本年度继续使用。
5.住房保障支出28.1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同比增加1.41万元,增长5.28%,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供销合作联社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37.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4.02万元,项目支出103.82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单位离退休67.29万元,主要是用于离休人员工资方面的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38万元,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03万元,是按规定为退休干部支出的职业年金记实和贴息计息。
4.死亡抚恤支出32.44万元,是按规定支出的离休干部遗属抚恤金。
5.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3.19万元,是按规定比例计缴的生育保险。
6.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9.24万元,是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保险。
7.农产品加工与促销支出(项目支出)14.78万元,是2023年粤桂扶贫协作消费扶贫对接活动暨第23届广西名特优农产品(广州)交易会支出。
8.其他农林水支出(项目支出)4.36万元,为按照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为扶贫第一书记列支的伙食补助、差旅费及驻村专项工作经费。
9.行政运行支出333.35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40.35万元,主要用于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经费、防汛物资储备、市供销社为农平台运营和市陈皮产业发展工作专班方面的支出。
11.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目支出)44.33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与为农服务平台项目、2021年度农产品流通服务平台项目资金和供销社综合改革项目支出。
12.住房公积金28.10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供销合作联社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4.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8.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55.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供销合作联社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25万元,支出决算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比2022年度减少0.15万元,下降6.25%。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二)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同比减少0.50万元,下降20.83%。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无支出,2023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1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支出1.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同比减少0.50万元,下降28.33%。主要原因:一是我社积极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相关工作,厉行节俭节约;二是2022年由于公务用车老化进行了一次大维修,2023年维修次数减少,故公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我社积极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相关工作,厉行节俭节约;二是2022年由于公务用车老化进行了一次大维修,2023年维修次数减少,故公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
(三)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同比增加0.35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社开展农资、再生资源等调研活动及灵山县供销社到市社汇报工作等接待经费支出。据统计,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 5个批次、共计17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5个批次、17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我社没有公务接待产生。本年有上级部门到我社开展农资、再生资源等调研活动及灵山县供销社到市社汇报工作等接待。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供销合作联社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50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8.48万元,增长18.03%。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社承担市陈皮产业发展工作专班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到县(区)指导陈皮产业发展工作的次数较多,导致差旅费用和办公费用增加;另外,为争取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中国供销集团到钦投资建设中国-东盟(钦州)供销产业园项目,我社多次赴北京拜访有关企业,差旅费支出较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供销合作联社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钦州市供销合作联社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10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支出59.91万元。本单位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支出637.84万元。根据绩效目标,自评得分为99.54分,评级为一等。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我社严格按照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设置要求,共设置11个具体指标,所有指标任务均已完成。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经对照绩效目标自评,10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自评发现存在问题主要是:部分项目支出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合理,造成实际完成值与目标值存在差距;个别项目支出绩效指标笼统不够具体,定性指标不好衡量。下一步整改措施是:充分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强化项目可行性、必要性论证,设置科学的绩效目标。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市陈皮产业发展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43分,评级为一等,项目调整预算数为18.55万元,执行数为15.64万元,完成预算的84.3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设定的8个项目绩效目标衡量指标任务全部达成。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