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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
2.参与研究拟定并落实市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
3.按照市人民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废旧物资、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4.协调、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做好本级社有资产的运营工作,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5.指导全市各级供销合作社发挥人才、信息优势,为发展城乡经济服务。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6.协调、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引导农民发展商品生产,搞活农村商品流通,促进城乡物资交流。
7.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及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社员和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8.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预算单位为市供销合作联社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机构共设置6个科室,其职能分别是:
1.理事会办公室。协助市供销合作联社理事会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市供销合作联社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和有关报告、汇报材料、文件及机关管理制度的起草;负责社机关文电处理、政务社务信息、机要、档案、保密、保卫和机关后勤工作;负责机关内部科室工作协调和对外联络;负责合作经济理论研究。
2.人事教育科。负责社机关和直属企业的机构编制和人事、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工作;负责本级社教育培训工作;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社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社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工会、计划生育和信访工作。
3.综合业务科。负责编制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购销业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和协调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购销业务和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对农村市场的分析和预测,做好商情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完善经营责任制、“新网工程”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培育龙头企业、示范基地建设和社办工业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和整顿农资市场;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搞好基层供销社建设;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和行业协会;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直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落实防汛救灾物资储备和管理;负责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评比表彰工作。
4.财会审计科(社有资产运营管理科)。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财务、财政、税务、审计、信贷的法律法规、制度,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财会、审计工作以及扭亏增盈工作;负责社机关部门预算、决算的编制和预算执行管理,做好社机关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供销合作社会计报表、审计报表及财务分析的汇总、编制和上报工作;负责对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经理离任和其他专项审计工作;负责本级社有资产的管理、开发、处置等资产运营工作,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编制本级项目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社有资产管理工作。
5.监事会办公室。协助市供销合作联社监事会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起草监事会的有关文件和监事会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市供销合作联社监事会的调研工作、专项检查活动;监督市供销合作联社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监督社有资产运营,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了解反映农民社员和各级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依法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承担市供销合作联社党组和监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钦州市供销合作联社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决算单位为市供销合作社本级,无二级决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22.83万元,同比减少7.12万元,下降1.6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422.83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7.12万元,下降1.66%,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有发放抚恤金,2021年度没有此类情况,导致预算总收入减少。
(二)支出总计422.83万元,同比减少7.12万元,下降1.6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93.14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离退休人员管理及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等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47.94万元,下降33.98%,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有发放抚恤金,2021年度没有此类情况。
2.卫生健康支出15.74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同比增加1.39万元,增长9.69%,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新调入2名领导干部。
3.农林水支出15.30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工作队员的伙食补助及差旅费用支出和组织举办2021年粤桂扶贫协作消费扶贫对接活动暨第19届广西名特优农产品(广州)交易会,促进本地农副产品销售。同比减少2.76万元,下降15.28%,主要原因是2021年第二季度开始我社改由下属总公司派驻扶贫工作队员,相关经费不需要财政负担。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82.3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职工薪酬、津贴补贴及行政事业等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40.28万元,增长16.64%.主要原因是:一、2021度我社新调入2名领导干部、新聘用1名后勤控制数人员;二、追加原领导干部的职业年金补记预算;三是追加钦州市供销合作联社第二次代表大会会议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16.3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同比增加1.91万元,增长13.25%,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调入2名领导干部。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供销合作联社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2.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6.81万元,项目支出36.02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单位离退休41.72万元,主要是用于离休人员工资方面的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86万元,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55万元,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职业年金费。
4.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10万元,是按规定比例计缴的生育保险。
5.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64万元,是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保险。
6.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目支出)14.58万元,为2021年粤桂扶贫协作消费扶贫对接活动暨第19届广西名特优农产品(广州)交易会工作经费支出。
7.其他农林水支出(项目支出)0.72万元,为按照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为扶贫第一书记列支的伙食补助及差旅费。
8.行政运行支出254.67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15.72万元,主要用于综合改革项目工作经费方面的支出。
10.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目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钦州市供销社农产品流通平台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建设。
11.机关服务6.93万元,用于后勤服务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费方面的支出。
12.住房公积金16.33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供销合作联社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6.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4.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42.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供销合作联社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供销合作联社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供销合作联社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52万元,支出决算1.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30%;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度减少0.41万元,下降20.71%。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00万元,同比无变化。
(二)2021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同比减少0.52万元,下降27.08%。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度无支出,2021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1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度支出1.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同比减少0.52万元,下降27.0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1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较精确。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1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20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2021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9 %,同比增加0.11万元,增长183.33%。主要用于接待供销社综合改革核验组核验工作和灵山县供销社到我社汇报工作。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2个批次、共计15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2个批次、15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 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1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仅接待2个批次共15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1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2020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接待批次较上年多1次,接待人数多10人。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供销合作联社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47万元,比2020年度增加2.57万元,增长6.44%。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办公费、差旅费比上年有小幅度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供销合作联社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钦州市供销合作联社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项目自评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社对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00万元,占年初项目预算的27.03%。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顺利保障了我社2021年3个村级供销社建设任务地完成,产生的经济效益:通过建设村级供销社,进一步提升供销社业务能力,基层社的利润总额较往年都得到增长。产生的社会效益:进一步提升基层供销社为农服务能力,使供销社成为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村级供销社的建设,进一步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群众满意度较高。
(2)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我社已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2.8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体情况较好,自评93分,为优秀等次,能够按时完成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2.具体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供销社综合改革项目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97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的进一步推进,供销社建设基层组织体系的任务仍然较重,由于资金安排不足,导致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推动较慢,改革的实际成效不够明显。下一步措施:加强沟通协调与请示报告,助力村级供销社建设。
3.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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