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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供销合作联社2017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
2、参与研究拟定并落实市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
3、按照市人民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废旧物资、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4、协调、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做好本级社有资产的运营工作,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5、指导全市各级供销合作社发挥人才、信息优势,为发展城乡经济服务。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6、协调、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引导农民发展商品生产,搞活农村商品流通,促进城乡物资交流。
7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及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社员和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8、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预算单位为市供销合作联社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机构共设置5个科室,其职能分别是:
(1)理事会办公室。协助市供销合作联社理事会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市供销合作联社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和有关报告、汇报材料、文件及机关管理制度的起草;负责社机关文电处理、政务社务信息、机要、档案、保密、保卫和机关后勤工作;负责机关内部科室工作协调和对外联络;负责合作经济理论研究。
(2)人事教育科。负责社机关和直属企业的机构编制和人事、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工作;负责本级社教育培训工作;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社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社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工会、计划生育和信访工作。
(3)综合业务科。负责编制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购销业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和协调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购销业务和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对农村市场的分析和预测,做好商情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完善经营责任制、“新网工程”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培育龙头企业、示范基地建设和社办工业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和整顿农资市场;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搞好基层供销社建设;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和行业协会;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直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落实防汛救灾物资储备和管理;负责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评比表彰工作。
(4)财会审计科(社有资产运营管理科)。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财务、财政、税务、审计、信贷的法律法规、制度,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财会、审计工作以及扭亏增盈工作;负责社机关部门预算、决算的编制和预算执行管理,做好社机关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供销合作社会计报表、审计报表及财务分析的汇总、编制和上报工作;负责对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经理离任和其他专项审计工作;负责本级社有资产的管理、开发、处置等资产运营工作,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编制本级项目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社有资产管理工作。
(5)监事会办公室。协助市供销合作联社监事会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起草监事会的有关文件和监事会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市供销合作联社监事会的调研工作、专项检查活动;监督市供销合作联社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监督社有资产运营,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了解反映农民社员和各级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依法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承担市供销合作联社党组和监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市供销合作联社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单位级别正处级,财政供给方式为全额供给,人员编制20人,现有在职实有人数15人,全部是执行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人员,其中:正处级2人,副处级4人,正科级6人,副科级1人,其他2人;执行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8人,离退休人员结构为离休正处级1人,退休正处级5人,副处级4人,正科级11人,副科级5人,其他3人。在职人员和离休人员工资由财政统发中心发放,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局统一发放。
第二部分:钦州市供销合作联社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308.95万元,同比增加71.22万元,增长29.96%。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8.95万元,同比增加71.22万元,增长29.96%。
2017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离休人员工资标准;二是增加了新增及晋升晋级人员的工资;三是增加了公车补助(2016年是市财政局统一安排采取年中追加);四是根据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增加了年终预算考评奖励费用等,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308.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7.05%,同比增加68.22万元,增长33.99%;项目支出4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2.95%,同比增加3万元,增长8.11%。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34.97元,占支出总预算11.32%,同比增加24.95万元,增长249%。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科目支出预算14.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5%,同比减少0.17万元,下降1.15%。
(3)商业服务业等科目支出预算245.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41%,同比增加46.85万元,增长23.6%。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13.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52%,同比减少0.42万元,下降2.92%。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68.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7.05%,同比增加68.22万元,增长33.99%。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07.5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7.18%,同比增加49.8万元,增长31.5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1.1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59%,同比增加16.87万元,增长118.0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0.2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1.24%,同比增加1.55万元,增长5.4%。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4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2.95%,同比增加3万元,增长8.11%。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5%,同比增加1万元,增长2.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同比增加2万元,增长100%。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08.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68.9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20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本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全市供销社工作会议、办公设备采购。
3.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事业单位医疗11.0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住房公积金13.9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本社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6.事业单位离退休11.7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国家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工工资标准安排的溜退休经费。
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2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8.公务员医疗补助3.6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本社职工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9.机关服务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人员的支出。
10.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3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本单位完成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项目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51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4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51万元,比2016年预算2.58万元减少0.07万元,同比下降2.71%。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社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1.11万元,同比减少0.07万元,下降5.93%。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缩减会议、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严格按照接待标准执行。主要是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7年预算1.4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1.4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 万元。
第四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州市供销合作联社预算单位的构成。
钦州市供销合作联社2017年的部门预算由社本级单位构成,无二层机构其中:
纳入社本级部门预算的职能部门包括:理事会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综合业务科、财会审计科、监事会办公室。
纳入钦州市供销合作联社部门预算的1个事业单位包括:本社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社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参公事业单位分别是:钦州市供销合作联社,非参公事业单位分别是无
(二)社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202.3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钦州市供销合作联社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同比增加2万元,增长100%,其中:集中采购2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 %,同比增加2万元,增长100%;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2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社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1辆,其中:社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1辆(越野车1辆)。
(五)5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我局2017年部门预算50万元以上项目0个。
钦州市供销合作联社
2017年3月17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