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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钦州市供销合作联社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
2、参与研究拟定并落实市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
3、按照市人民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废旧物资、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4、协调、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做好本级社有资产的运营工作,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5、指导全市各级供销合作社发挥人才、信息优势,为发展城乡经济服务。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6、协调、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引导农民发展商品生产,搞活农村商品流通,促进城乡物资交流。
7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及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社员和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8、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预算单位为市供销合作社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机构共设置5个科室,其职能分别是:
(1)理事会办公室。协助市供销合作联社理事会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市供销合作联社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和有关报告、汇报材料、文件及机关管理制度的起草;负责社机关文电处理、政务社务信息、机要、档案、保密、保卫和机关后勤工作;负责机关内部科室工作协调和对外联络;负责合作经济理论研究。
(2)人事教育科。负责社机关和直属企业的结构编制和人事、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工作;负责本级社教育培训工作;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社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社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工会、计划生育和信访工作。
(3)综合业务科。负责编制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购销业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和协调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购销业务和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对农村市场的分析和预测,做好商情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完善经营责任制、“新网工程”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培育龙头企业、示范基地建设和社办工业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和整顿农资市场;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搞好基层供销社建设;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和行业协会;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直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落实防汛救灾物资储备和管理;负责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评比表彰工作。
(4)财会审计科(社有资产运营管理科)。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财务、财政、税务、审计、信贷的法律法规、制度,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财会、审计工作以及扭亏增盈工作;负责社机关部门预算、决算的编制和预算执行管理,做好社机关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供销合作社会计报表、审计报表及财务分析的汇总、编制和上报工作;负责对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经理离任和其他专项审计工作;负责本级社有资产的管理、开发、处置等资产运营工作,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编制本级项目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社有资产管理工作。
(5)监事会办公室。协助市供销合作联社监事会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起草监事会的有关文件和监事会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市供销合作联社监事会的调研工作、专项检查活动;监督市供销合作联社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监督社有资产运营,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了解反映农民社员和各级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依法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承担市供销合作联社党组和监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供销合作联社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单位级别正处级,财政供给方式为全额供给,人员编制20人,现有在职实有人数16人,全部是执行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人员,其中:正处级2人,副处级3人,正科级5人,副科级4人(其中1人中级职称套主任科员工资),其他2人;执行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2人(其中提前退休1人),离退休人员结构为离休正处级1人,退休正处级3人,副处级3人,正科级10人,副科级3人,其他3人。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工资全部由财政统发中心发放。
第二部分:“2014年收支预算总表”、“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表”、“2014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2014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
收 入 |
|
支 出 |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
预算数 |
|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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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费拨款 |
257 |
二、外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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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 |
|
三、国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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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四、公共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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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 |
|
五、教育 |
|
|
(3)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六、科学技术 |
|
|
(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
|
(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105 |
|
(6)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 |
|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
|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
|
十、医疗卫生 |
10 |
|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十一、节能环保 |
|
|
1.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十二、城乡社区事务 |
|
|
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十三、农林水事务 |
|
|
3.教育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十四、交通运输 |
|
|
4.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十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
|
四、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131 |
|
1.事业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十七、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
|
2.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十八、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
|
3.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 |
|
十九、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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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
|
|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 |
11 |
|
|
|
二十二、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
|
|
|
|
二十三、预备费 |
|
|
|
|
二十四、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
|
|
|
二十五、其他支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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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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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257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257 |
|
五、上年结余收入 |
|
二十六、结转下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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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结转 |
|
1.一般公共服务 |
|
|
2.政府性基金结转 |
|
2.外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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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历年净结余可安排的资金 |
|
3.国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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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净结余 |
|
4.公共安全 |
|
|
政府性基金拨款净结余 |
|
5.教育 |
|
|
其他净结余 |
|
6.科学技术 |
|
|
4.其他结转 |
|
7.文化体育与传媒 |
|
|
|
|
8.社会保障和就业 |
|
|
|
|
9.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
|
|
|
10.医疗卫生 |
|
|
|
|
11.节能环保 |
|
|
|
|
12.城乡社区事务 |
|
|
|
|
13.农林水事务 |
|
|
|
|
14.交通运输 |
|
|
|
|
15.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
|
|
|
16.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
|
|
|
17.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
|
|
|
18.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
|
|
|
19.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
|
|
20.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
|
|
21.住房保障支出 |
|
|
|
|
22.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
|
|
|
|
23.预备费 |
|
|
|
|
24.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
|
|
|
25.其他支出 |
|
|
|
|
26.转移性支出 |
|
|
收 入 总 计 |
257 |
支 出 总 计 |
257 |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单位:万元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
|
类 |
款 |
项 | |||||
|
** |
** |
** |
** |
1 |
2 |
3 |
4 |
|
208 |
05 |
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105 |
105 |
|
|
|
210 |
05 |
02 |
事业单位医疗 |
7 |
7 |
|
|
|
210 |
05 |
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3 |
3 |
|
|
|
216 |
02 |
01 |
行政运行(商业流通) |
101 |
101 |
|
|
|
216 |
02 |
99 |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 |
30 |
|
30 |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11 |
1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4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预算数 |
|
合计 |
4.27 |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
|
2.公务接待费 |
1.74 |
|
3.公务用车费 |
2.53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53 |
|
(2)公务用车购置 |
|
第三部分:2014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报表说明
一、2014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4年收入总预算 257 万元,同比增加14 万元,增长5.76 %。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257 万元,同比增加14 万元,增长5.76 %。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4年支出总预算257 万元,基本支出 227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88.33 %,同比增加14万元,增长6.4%;项目支出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11.67 %,同比持平。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 105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40.86%,同比增加1万元,增长0.96%。
(2)医疗卫生类科目 10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89%,同比增加3万元,增长42.88%。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0.97%,同比增加9万元,增长7.38%。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 11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8 %,同比增加1万元,增长1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 2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8.33%,同比增加14万元,增长6.4%。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2.29%,同比增加11万元,增长12.9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85%,同比持平。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12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52.86%,同比增加3万元,增长2.5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1.67 %,同比增加持平。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0 %,同比增加6万元。
其他支出2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0 %,同比减少6万元,下降20%。
二、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5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101万元,为基本支出 101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105万元,主要是23名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以及1名离休人员的公用经费和特需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7万元,是应缴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3万元,是按统一规定的标准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住房公积金11万元,是按在职和提前退休人员工资总额的12%计提住房公积金。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30万元,为项目支出30万元,主要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1】10号)、《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钦政发【2012】35号)的精神以及国家、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对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简称“新网工程”建设),对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新网工程”建设项目给予资金补助扶持,以及我社为推进全市“新网工程”建设而安排的工作经费。
三、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4年预算没有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2014年预算 1.74万元,同比减少0.24 万元,下降12.12%。主要是正常的公务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费2014年预算 2.53万元,同比减少0.07万元,下降2.69%。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4年预算2.53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07万元,下降2.69%。根据市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市供销合作联社公务用车编制数4 辆,实有车辆总数1 辆,2014年共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5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维修以及加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2014年预算没有安排。
2014年7 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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