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4-78138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钦州市供销合作联社 | 成文日期:2024年03月22日 |
| 标 题:钦州市供销合作联社关于银香桂等3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钦市供销发〔2024〕9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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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各科室,直属各公司:
经社党组研究决定:
银香桂(女)同志任钦州市供销社总公司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
唐典欣(女)同志任钦州市供销社总公司副总经理(兼);
免去苏揪旭同志的钦州市供销社总公司总经理(兼)职务,不再担任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13〕18号)有关规定,兼职期间不得在市供销社总公司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
钦州市供销合作联社
2024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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