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3-302070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钦州市供销合作联社 | 成文日期:2023年04月14日 |
| 标 题:钦州市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供销合作社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钦市供销发〔2023〕8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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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供销合作社,市社直属各公司:
为做好2023年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市社制定了2023年全市供销合作社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县(区)供销合作社要根据实际,制定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和工作计划。市社各安全生产工作组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指导和督查,推动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县(区)供销合作社,市社直属各公司请于2023年6月13日、12月13日分别将上半年、全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报送市联社综合业务科。
联系人:陆志奇,联系电话:0777-2835652,电子邮箱:coop2835652@163.com。
钦州市供销合作联社
2023年4月14日
2023年全市供销合作社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全面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的起步之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最坚决的态度扛起稳大局保安全政治责任。全市供销合作社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突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为奋力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发展和安全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重要部署,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各级联合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作为各级供销社安全生产培训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研判系统安全风险,提出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二、强化行业监管,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各级供销社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把安全生产融入供销社高质量发展全过程。要加强本系统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加强安全风险研判,抓好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安全防范,提前制订工作方案,督促指导本系统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行业监管责任,建立与当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等工作机制,构建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大格局。
(二)强化社有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社有企业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文化示范单位创建,督促指导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每月至少带队全面检查1次、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三、深化专项整治,防范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一)加强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专项整治,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加强烟花爆竹采购、运输、存储、销售环节隐患排查治理,严禁无证、许可证过期或超量、超范围经营、超量储存等违规行为,排查“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不符合安全经营行为,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经营行为。
(二)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系统内加油站、加气站等高危行业风险管控。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农药生产销售企业在生产、经营、储存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加强危旧房安全专项治理。完善系统老旧危房台账,动态掌握辖区内的危房情况。扎实开展系统老旧住房、危旧仓库和旧办公大楼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旧房屋,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方案和措施,实施分类治理,消除危旧房安全隐患。
(四)加强重点场所安全专项治理。针对全系统大型商场、综合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供销大集、生产车间、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隐患排查和生产安全综合整治。开展宿舍小区用火用电、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出租仓储场所和临时搭建建筑物区域等重点场所消防综合治理工作。
四、强化日常管理,抓好重大活动重要时点安全防范
(一)持续开展常态化明查暗访。结合全国两会、第二十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和春节、清明、壮族三月三、五一、国庆节等重大节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常态化明查暗访。市联社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按行业特性、气候特点和防控重点明确重点检查内容。各级供销社要坚持开展“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工作,建立明查暗访发现问题跟踪督办机制,加强问题隐患整改督导,完善闭环管理。
(二)加强重大活动安全防范。紧盯全国两会、第二十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和岁末年初、春节、清明、壮族三月三、五一、汛期、中秋、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树牢“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理念,狠抓重大活动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深入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制定重大活动期间安全防范方案,紧盯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环节,扎实开展大排查、大检查,坚决防范安全事故。
五、巩固治理成果,加大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大安全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做好安全生产相关资金支持保障工作,加大对应急救援、消防设施等基础设施的投入,补充完善各类应急物资、设备和装备,并加强资金的管理。
(二)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系统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市联社将举办系统安全生产培训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自治区二十条细化措施等。系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员、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推进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全系统各单位要按各地安委办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主题活动,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六、强化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一)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系统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完善应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预案,健全风险监测预警、会商研判、排查整治、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事故救援实战能力,推进应急管理专业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进一步完善设施配备,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建立起训练有素、反映快速、保障有力、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单位应急队伍。
(二)持续做好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全国两会、第二十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及春节、清明、壮族三月三、五一、国庆等重大会议、节假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在岗值班备勤制度,要强化信息报告工作,全面了解掌握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各方面动态信息。分级分类处理安全生产等突发事件或重大安全隐患信息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地向本级党委、政府和应急部门报告,并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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