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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市西部办、北部湾办、石化办)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8-01-09 00:00

(20181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桂政办发〔2009〕180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委编制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围绕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等方面。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7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根据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并充实委“一服务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工作人员,明确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及分工。形成由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黄登成为组长,其他委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组织机制,办公室设在市经济信息中心,负责日常工作。通过近年来的不断推进,进一步加强了各科室、委属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有效推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机制。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章可循,我委先后制定出台《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试行)》《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试行)》《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运行管理制度(试行)》《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办法》《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五公开”落实到办文办会工作制度等多项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委政务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坚持实行信息加载通报制度,由委办公室针对各科室、委属各单位的信息加载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等形成文字及表格,按季度进行全委排名通报。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编制、更新情况

根据工作实际,我委依托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钦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以及钦州政务公开平台及时调整、更新了《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类别目录》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程序和操作要求,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委大力推进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示栏、电子屏、网站、板报、印发资料、社会宣传等灵活多样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在我委办公区设置政务信息公开栏,公开机关职能、领导成员、办事流程等信息。二是编印含有项目名称、承办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内容的《办事指南》和《一次性告知单》,并在市民服务中心市发改委窗口向群众免费发放。三是依托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钦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以及钦州市政务公开平台,公布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工作动态、重大项目建设、部门文件财政信息人事信息发展规划依申请公开指南流程办事项目、联系方式等信息,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向公众推送发展规划、重大政策、调查研究、项目建设、工作动态等信息465条,并逐步完善办事服务等功能。五是积极参加政务公开日活动,现场发放各类宣传手册550多份,接待前来咨询的群众300多人次。六是主动向市民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群众信息查阅场所提交规范性文件等各类公开信息,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载体,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围绕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围绕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施意见通知桂办发201639中共钦州委员会办公室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通知钦政办201650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实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六项行动方案通知钦政办201770关于印发钦州市2017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钦政办201787精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的通知》(桂发改投资〔2013〕1496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下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发改投资〔2014〕557号)等文件精神,我委开展了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形成了钦州市发改委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行政审批操作规范和审批流程图,并在钦州市政府门户网站钦州政务公开平台公开行政审批职权的名称、内容、性质、设定依据、审批条件、办理主体、实施对象和范围、办理流程和时限、监督渠道以及申请所需材料目录等内容。

(二)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情况

我委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桂财预〔2010〕81号)和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履行预算信息公开主体的职责,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钦州市政务公开平台公开我委2016年财政决算、2017年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使用有关情况,确保财政信息公开、透明。

(三)推进项目建设、政策信息公开

我委围绕铁路、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工程项目,及时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信息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钦州市政府门户网站钦州市政务公开平台进行公开,包括项目名称、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单位、总投资估算、批复时间、实施进度等内容,共计412条。同时,及时整理转发国家、自治区及钦州市产业投资政策,包括《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智慧钦州”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委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没有发生公开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二)通过政府公报、门户网站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 网站信息发布量不断增加。2017年,我委通过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钦州市政府门户网站钦州市政务公开平台以及新闻媒体等途径发布信息1604条,比2016年增加了233条。信息内容涉及我委主要职能、领导成员及分工、机构设置及主要工作职责、工作动态、重大项目建设、规范性文件、财政信息等。

2.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阔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我委通过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主动公开了《2017前三季度全市固投增长16%》《钦州跨入“云时代”》等新闻信息20余篇,接受各类媒体采访10余次

(三)主动向市民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委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每月15日前积极主动向市民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材料》纸质文件一式三份。2017年报送“一中心两馆”政务公开信息共计50条。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根据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及业务工作开展情况,我委及时发布和更新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钦州市政府门户网站钦州市政务公开平台相关栏目信息。其中,规范性文件在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发布,政策类文件形成后同步发布解读,动态类信息每14天发布不少于2篇,做到发布更新及时、栏目不留空。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17年,我委没有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2017年,我委没有发生应公开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没有发生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社会公开的情况。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通过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设立有政府信息依申请受理业务,明确了具体工作流程。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712月31日,我委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712月31日,我委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仍然不够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发布仍然存在着格式不规范、不统一现象;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部分科室在观念上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2018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和指导力度,完善信息公开激励机制,增强干部职工工作自觉性、主动性,切实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提高为民办事能力。进一步规范和优化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四)完善相关制度。依照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要求,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认真执行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巩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积极遵循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灵敏度和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建议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力度,完善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及时评估和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开展各部门之间的交流与沟通等。

            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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