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钦政信办发〔2016〕13号)要求,由钦州市粮食局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围绕国家、自治区和钦州市中心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七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钦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钦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钦州市粮食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钦州市钦州湾大道北郊钦州市粮食局,邮编:535000,联系电话:0777-2561089)。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网络信息中心,同时及时调整了钦州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钦州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网络信息中心2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我局制定印发了《钦州市粮食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各种管理制度,保证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制度为准绳、以便民为宗旨全面开展。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1.按照规范,及时更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对政府信息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箱、信息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进行及时检查调整和更新。
2.按照要求,及时发布。及时把调整更新过的最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报送及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钦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1.建立和完善各种保障制度。根据国家保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我局网站运行维护保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核管理、应急保障等工作制度。
2.指定专人保管使用数字证书(数字密钥),保证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的及时发布。
3.规范、及时、准确发布信息。指定局网络信息中心负责我局政府公开信息的审核、制作、报送、发布工作。在制发文件20个工作日内,根据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对公开信息按“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进行分门别类,形成公开文件报送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同时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发布。做到能公开的必须公开,不能公开的说明理由,保证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透明、阳光运作。
二、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情况
(一)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通过自治区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钦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项,行政处罚事项7项,行政检查事项3项,责任事项7项,公共服务事项1项。
(二)推进财政预算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加大了财政预决算公开力度,通过自治区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钦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年度部门财政预决算情况和“三公”经费支出使用情况,同时通过单位政务公开专栏、职工大会、板报等媒介公布本单位国有资本运营、基本财务支出、转移支付支出、职工医保老保等方面的预算和决算及各类预算执行和决算的审计报告,做到财务透明公开,账目清晰。
(三)推进重大决策项目公开情况
1.我局拟订了《钦州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管理制度》、《钦州市粮食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等规章制度,专门指定一名副局长担任局新闻发言人,真正以制度建设、制度落实来促进我局重大事项的科学规划、高效完成。2016年度,我局没有听证、咨询会召开。
2.决策公开、科学高效。根据重大决策信息公开管理办法,重大事项要做到科学规划、广泛征求意见、网上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及时通过媒体或向申请人公布或反馈意见采纳、决策执行情况。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制定和完善了《钦州粮食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落实机构和人员,规范工作流程,保证虚假、不完整信息及时得到澄清化解,避免虚假信息扰乱社会误导公众。
(二)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我局高度重视通过网络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网络为信息平台主动发布政府信息已成为一项常态工作。2016年度,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钦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2条;通过钦州粮食网平台回应解答网络问政事项1件。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全年向“一中心两馆”报送信息公开文件5份。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我局指定信息员负责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钦州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的公开工作,基本做到每月不少于5条信息的发布量。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进一步完善了《钦州市粮食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我局的涉密级文件、信息,均进行了妥善保管,建立完善了保密工作的各项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杜绝网上传送、公开密级文件和信息。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我局在局办公室接待前来咨询和查阅政府信息的群众,提供互联网和纸质文本文件查阅。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未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标准,无收费行为。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度,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公开文件信息数量逐年提高,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在推动我市粮食事业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道路上作出很大贡献。但主动公开信息内容还有待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渠道途径方式还有望进一步拓宽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力争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等方面取得更好的成绩,为保障我市粮食安全,促进我市粮食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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