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242500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年10月10日 |
| 标 题: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变更钦州市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龙门一级渔港建设项目业主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钦市发改农经〔2025〕7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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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海洋局、市水产总公司:
报来《钦州市海洋局 钦州市水产总公司关于变更钦州市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龙门一级渔港建设项目业主的请示》(钦海报〔2025〕204号)文件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我委于2025年5月13日以钦市发改农经〔2025〕2号文批复钦州市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龙门一级渔港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503-450700-04-01-560763)立项,2025年7月14日以钦市发改农经〔2025〕3号文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业主为钦州市水产总公司。项目选址位于钦州市钦南区龙门港镇。项目建设规模、内容及主要技术标准:新建600HP渔船泊位5个,设计年卸港量7万吨。新建南村渔业码头300米、南村卸鱼棚3000平方米、东村护岸修复加固351米、港池航道疏浚面积4.03万平方米、疏浚27.15万立方米以及导助航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供电照明工程等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9502.1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7652.1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402.13万元、预备费用为447.86万元。
根据市人民政府对《钦州市海洋局关于审定钦州市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公益性项目实施单位的请示》(钦海报〔2025〕98号)有关批示精神和项目建设需要,同意钦州市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龙门一级渔港建设项目业主单位由钦州市水产总公司变更为钦州市海洋局。其他内容不变。
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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