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4-346651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4年10月17日 |
| 标 题: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钦州市北部湾大道与新城大街交叉口污水提升及管道安装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钦市发改能资〔2024〕11号 |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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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滨海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钦州市滨海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审批钦州市北部湾大道与新城大街交叉口污水提升及管道安装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钦滨报〔2024〕200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钦州市北部湾大道与新城大街交叉口污水提升及管道安装工程实施方案已通过广西绿青蓝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审并出具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解决环岛南路—北部湾大道沿线地区的污水排放问题,同意建设钦州市北部湾大道与新城大街交叉口污水提升及管道安装工程(项目代码:2405-450700-04-05-826985)。
二、项目业主:钦州市滨海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地点:钦州市滨海新城沙井岛片区,北部湾大道与新城大街交叉口处。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污水管道全长2835m,其中,de250污水管道1871m,de160污水管道964m。新建污水提升泵站2座,其中,北部湾大道与新城大街交叉口污水提升泵站设计流量为260m3/h,滨海新城沙井片区13号拆迁安置小区污水提升泵站设计流量为50m3/h。
五、工程技术方案。原则同意实施方案提出的泵站、污水管道、电气等设计方案。
六、请严格按照附件的招标事项意见表以及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工程招标工作。
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概算为393.6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28.6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76万元,预备费29.16万元。资金来源为市本级财政统筹安排。
八、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1. 钦州市北部湾大道与新城大街交叉口污水提升及管道安装工程招标事项意见表
2. 钦州市北部湾大道与新城大街交叉口污水提升及管道安装工程总投资概算核定表
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17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328688;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市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2836872;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3688595。收信地址: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钦州市行政信息中心A0108室),邮编:535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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