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221710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年08月25日 |
| 标 题: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钦州市钦南区人民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钦市发改社会〔2025〕18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7日 |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钦州市钦南区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钦州市钦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请求审批钦州市钦南区人民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钦南发改报〔2025〕200号)文件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钦州市钦南区人民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同意建设钦州市钦南区人民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11-450700-04-01-443539)。
二、项目选址:钦州市南珠东大街水东路4号。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总改造面积2400平方米。主要改造3号楼1楼500平方米、3号楼2楼500平方米、门诊综合楼4楼900平方米、门诊综合楼1楼北面(原中心药房)500平方米,以及设备购置。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62.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9.20万元,基本预备费138.05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已征求财政部门意见,主要通过业主自筹、钦南区财政配套等多渠道解决。
五、本项目批复有效期为2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只延期一次且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
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25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