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空间| 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建设项目 > 项目建议书审批
索  引 号:000014349/2024-347123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文日期:2024年11月29日
标  题: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灵山县妇幼保健院营养食堂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文字号:钦市发改社会〔2024〕42号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9日

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灵山县妇幼保健院营养食堂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4-11-29 18:00     来源: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灵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审批灵山县妇幼保健院营养食堂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灵发改报〔2024119)文件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灵山县妇幼保健院配套服务设施同意建设灵山县妇幼保健院营养食堂项目(项目代码:2409-450700-04-01-784245)。

二、项目选址灵山县三海街道东边塘81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总建筑面积944.96平方米主要建设一栋2层营养食堂,配套建设室外总平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估算289。其中,工程费用233.5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36万元,基本预备费21.12万元。目建设资金来源已征求财政部门意见,主要为业主多渠道自筹解决

五、本项目批复有效期2。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只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

        

                                        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1129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328688;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市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2836872;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3688595。收信地址:市纪委监委驻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钦州市行政信息中心A0108室),邮编:535099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