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4-156851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4年06月20日 |
| 标 题: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灵山县第二人民医院精神心理治疗综合大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钦市发改社会〔2024〕15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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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审批灵山县第二人民医院精神心理治疗综合大楼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灵发改报〔2024〕5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灵山县第二人民医院基础设施服务能力,满足灵山县人民群众对精神疾病及心理问题的诊疗、咨询、康复的需要,同意灵山县第二人民医院精神心理治疗综合大楼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代码:2403-450700-04-01-746515。
三、项目业主:灵山县第二人民医院。
四、项目建设地点:灵山县灵城街道友谊路150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15800平方米,设置床位250张。主要建设一栋地下1层,地上7层的精神心理治疗综合大楼,一间医疗废物暂存室,一个污水垃圾处理站,配套建设道路、给排水、绿化等附属工程,以及设备购置。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项目总投资79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6368.20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622.95万元,预备费908.8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以及业主自筹等多渠道筹措。
七、请据此批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委托评估后审批。
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0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328688;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市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2836872;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3688595。收信地址: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钦州市行政信息中心A0108室),邮编:535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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