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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5-18590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文日期:2025年01月14日
标  题: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S210后立至那丽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文字号:钦市发改基础〔2025〕1号发布日期:2025年01月14日

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S210后立至那丽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5-01-14 17:00     来源: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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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南区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钦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请求审核S210后立至那丽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钦南发改报〔2024232号)文件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S210后立至那丽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已列入《广西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2021-2035年)》,项目建设有利于完善区域公路网结构,改善区域交通条件,促进钦州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该项目已通过有关论证审核,并经过专家评审,拟同意建设S210后立至那丽公路改建工程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5-450702-04-01-467225

三、路线走向和建设规模

该项目是省道S210和睦至西场公路的组成部分,位于钦南区境内,起点桩号K447+380,在钦南区后立村附近,向南先后经过那彭镇、那丽镇,终点桩号K474+380,位于钦南区那丽村附近,全长27公里。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投资估算为4288.999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车辆购置税资金(以奖代补资金)安排3990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沿海公路发展中心部门预算资金安排299万元

五、项目建设标准

项目路线全长27公里,利用现状既有公路进行路面改造其中K447+380K451+000段共3.62公里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4.5,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K451+000K474+380段共23.38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7.5,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局部受基本农田、房屋等因素限制路段,路基宽度采用6.5,设计速度采用20公里/小时。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防护工程、排水工程、环保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六、项目业主:广西壮族自治区沿海公路发展中心。

其他要求: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落实建设资金,早日开工建设

八、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的要求开展招标投标工作。

九、请按照建设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公路要求,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把环境和生态保护、集约和节约用地、节能减排、征地搬迁相应政策等工作落实到位。

十、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本项目批复有效期为2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只延期一次且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114


1.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328688;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2.市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2836872;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3688595。收信地址: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钦州市行政信息中心A0108室),邮编:535099。〕


文件下载:

招标核准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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