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空间| 简体版| 繁体版 智能问答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钦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建设项目 >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08810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文日期:2025年01月03日
标  题: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灵山县第二人民医院精神心理治疗综合大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文字号:钦市发改社会〔2025〕1号发布日期:2025年01月03日

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灵山县第二人民医院精神心理治疗综合大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5-01-03 17:00     来源: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灵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审批灵山县第二人民医院精神心理治疗综合大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发改报〔20252号)文件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灵山县第二人民医院基础设施服务能力,满足灵山县人民群众对精神疾病及心理问题的诊疗、咨询、康复的需要,同意建设灵山县第二人民医院精神心理治疗综合大楼项目(项目代码:2403-450700-04-01-746515)。

二、项目选址灵山县灵城街道友谊路150

三、项目业主:灵山县第二人民医院

、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16473.90平方米设置床位250主要建设1栋地上8地下1层的精神心理治疗综合大楼地上建筑面积14193.9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100平方米)、污水处理站100平方米医疗废物暂存室80平方米配套建设硬化铺装、给排水、绿化等附属工程,以及设备购置。

四、请根据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开展招标投标工作。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方案。项目总投资估算8333.5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7097.1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619.08万元,预备费为617.30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补助资金以及业主自筹等多渠道筹措。

六、请据此批复组织编制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

    

附件:招标基本情况表

        

                                    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13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328688;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市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2836872;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3688595。收信地址:市纪委监委驻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钦州市行政信息中心A0108室),邮编:535099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