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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3-513922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文日期:2023年11月27日
标  题: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浦北县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文字号:钦市发改农经〔2023〕9号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4日

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浦北县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3-12-04 17:37     来源: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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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浦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变更浦北县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浦发改2023110)及相关材料收悉。《浦北县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项目(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广西南宁中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评审并出具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我委已以钦市发改农经〔20217号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鉴于项目建设规模、内容和总投资均发生重大变化,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同意调整浦北县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103-450722-04-05-662463)。

二、项目业主:浦北县农业农村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钦州市浦北县龙门镇、北通镇、张黄镇

、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调整前建设7个村级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垃圾中转站面积520平方米;建设垃圾中转站进场道路150米,路宽6米;购置垃圾压缩机1台,三轮车垃圾装载车辆38辆及垃圾收集桶1280。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6座,污水处理能力735立方米/天,配套污水收集管网23公里。

调整后建设16个村级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新建垃圾中转站2座,面积264平方米,垃圾处理总规模为60/天;建设垃圾中转站进场道路165米,路宽4.5米;购置垃圾压缩机2台,封闭式自卸垃圾运输车2辆,三轮车垃圾装载车辆38辆及垃圾收集桶1280个。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3座,污水处理总规模为410立方米/天,配套污水管网5.9公里。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调整前项目估算总投资2553.19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2017.85万元,工程建设其费用303.23万元,基本预备费232.1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和县财政配套

调整后项目估算总投资2189.0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742.1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84.77万元,预备费162.1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和县财政配套

六、请严格按照调整后的招标核准意见表以及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开展工程招标工作。落实各项建设条件,争取项目早日完工,发挥社会效益。

     

附件:浦北县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项目招标核准

意见表(调整后)

                        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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