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151612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年06月16日 |
| 标 题: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钦北大队子材消防站回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钦市发改投〔2025〕15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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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审批钦北大队子材消防站回建项目初步设计的函》(钦市建函〔2025〕137号)文件及相关附件收悉。钦北大队子材消防站回建项目(2405-450700-04-01-249036)初步设计已经评估机构审查并出具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钦州市钦北区子材西大街30号(钦州市钦北区消防救援大队及子材消防救援站院内)。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按照城市一级消防站标准建设,新建一栋四层消防站执勤用房,总建筑面积为 1949.33平方米。其中,一层主要设置器材库、消防车库、调度中心和值班室;二层设置子材消防站业务用房、备勤室;三层设置钦北区消防救援大队业务用房和卫生间,四层设置体能训练室、灭火救援研讨室、充气房、储藏室、心理辅导室、医务室和卫生间等。
三、主要技术标准和结构设计方案。建筑采用现浇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一级;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乙类;抗震等级框架结构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丙级。
四、工程技术方案。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建筑设计、给排水工程和电气工程等设计方案。
五、节能与环境保护。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节能和环保方案。
六、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概算总投资846.6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74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0.53万元、预备费用28.63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已征求财政部门意见,资金来源全部从平陆运河项目征收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钦北大队子材消防站部分执勤用房补偿款中解决。
七、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项目总投资概算核定表
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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