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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4-134651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文日期:2024年05月31日
标  题: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灵山县红十字会医院整体搬迁医疗区建设项目医疗能力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文字号:钦市发改社会〔2024〕9号发布日期:2024年06月04日

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灵山县红十字会医院整体搬迁医疗区建设项目医疗能力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2024-06-04 17:45     来源: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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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请求审批灵山县红十字会医院整体搬迁医疗区建设项目医疗能力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灵发改报202456)及相关材料收悉。灵山县红十字会医院整体搬迁医疗区建设项目医疗能力提升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已通过广西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审查并出具审查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灵山县红十字会医院整体搬迁医疗区建设项目医疗能力提升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

二、项目代码2308-450700-04-05-577764

、项目业主:灵山县红十字会医院

、项目地点:灵山县红十字会医院新院区内(灵山县城新城区荔香大道与威龙大道交界处)

、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总装修面积84208.19平方米。主要对灵山县红十字会医院住院楼的供应中心、血透室、产科、新生儿科、ICU及手术室,急诊医技综合楼门诊手术室、输液大厅、放射科、内镜中心、检验科、病理科等区域进行特殊装修,装修面积7916.19平方米;对住院综合楼、门诊综合楼及急诊医技综合楼等建筑的公共部分及室内部分墙裙、地面等区域进行一般装修,装修面积76292平方米;配套建设中央空调、污水处理工程等附属工程,以及设备购置。

六、原则同意本项目的装修、给排水、电气、医用气体、暖通等措施。

七、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方案:项目总投资概算为12812.3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529.4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09.74万元,预备费373.17万元。建设资金通过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加快工程实施,完善建设运行管理机制,确保最大限度发挥工程效益。

附件:灵山县红十字会医院整体搬迁医疗区建设项目医疗能力提升工程总投资概算核定表

                             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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