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4-109127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4年02月29日 |
| 标 题: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2022年度广西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钦市发改能资〔2024〕1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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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海洋局:
报来《钦州市海洋局关于申请调整2022年度广西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经委托重庆同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评审并出具评估报告,现批复如下:
我委于2022年11月23日以钦市发改工业〔2022〕27号文批复2022年度广西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初步设计。鉴于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内容等发生较大变更,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报备2022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方案调整情况的函》(桂海函〔2023〕443号)和《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2022年广西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方案调整备案材料的函》(钦政函〔2023〕48号)等文件精神,同意调整2022年度广西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项目代码:2205-450700-04-01-815397)初步设计,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项目选址
(一)原批复项目选址位于钦州市东南方向的永福湾、犀丽湾和乌雷村区域。
(二)调整后,项目选址位于钦州市永福湾、犀丽湾、乌雷村区域和大风江上游丹竹江海域。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原批复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永福湾综合整治修复子项目。清理岸滩垃圾,疏通潮沟 8.83km;修复红树林310.29公顷,包括次生林修复32.94公顷,围海养殖、围网、围栏拆除等宜林滩涂造林277.35公顷;实施岸线生态化建设15.19 km。
2.犀丽湾生态减灾修复子项目。修复沙滩2.45km,沿滩肩修复沙生植被,对沙滩后方岸线进行生态护坡。
3.乌雷生态减灾修复子项目。修复沙滩0.73km,沿滩肩修复沙生植被,对沙滩后方海堤实施生态化改造0.56km。
(二)调整后,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永福湾和大风江上游丹竹江海域保护修复红树林子项目。清理岸滩垃圾,疏通潮沟10.6km;修复红树林316.29公顷,包括次生林修复32.94公顷,围海养殖、围网、围栏拆除等宜林滩涂生态修复283.35公顷;实施岸线生态化建设15.19 km。
2.犀丽湾生态减灾修复子项目。修复沙滩2.45km,沿滩肩修复沙生植被,对沙滩后方岸线进行生态护坡,对沙滩前方滩面进行整治清理。
3.乌雷生态减灾修复子项目。修复沙滩0.73km,对沙滩后方海堤实施生态化改造0.56km,对沙滩前方滩面进行整治清理。
三、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一)原批复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为:工程概算总投资63659.69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53535.9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266.77万元,预备费1197.23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659.73万元;建设资金通过申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和PPP模式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二)调整后,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为:工程概算总投资63656.2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2370.4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441.73万元,预备费1197.08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646.98万元;建设资金通过申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原批复其他内容不变,请据此办理完善项目相关手续。
附件:2022年度广西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工程概算核定表(调整后)
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29日
〔1.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328688;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2.市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2836872;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3688595。收信地址: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钦州市行政信息中心A0108室),邮编:535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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