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3-389571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3年07月07日 |
| 标 题: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李四琴、朱峻江同志任职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钦市发改干〔2023〕11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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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经委党组研究,决定:
李四琴同志(女)任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点项目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钦州市信息中心综合科副科长职务;
朱峻江同志任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科一级科员。
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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