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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8-01 17:30     来源: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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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牵头组织全市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全市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有关规范性文件。

2.提出全市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全市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财政、金融、土地等政策。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提出服务和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相关政策建议。组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提出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

5.统筹协调全市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工作,组织拟订并推进实施全市承接产业转移发展的重大规划、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推进投资、生产制造、贸易、消费等全方位全过程便利化,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6.组织拟订和推动实施钦州市参与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的重大规划、重大政策和重大措施,组织拟订钦州市参与国家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等重大政策。统筹协调钦州市参与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形成“一带一路”有机衔接重要门户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

7.统筹协调全市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钦州市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规划、工作方案、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等。牵头组织参与通道建设省际合作。

8.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建议。贯彻执行国家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并提出实施意见。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9.负责全市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按分工安排市级财政性基本建设基金。按规定权限审批、审核重大项目。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重大项目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协调重大项目相关问题。衔接平衡涉及重大项目的专项规划,按相关程序审核重大项目并加强管理。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10.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全市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协调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推进实施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

11.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推进融会贯通发展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能源和交通运输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石化产业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石化产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石化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

12.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协调推进面向东盟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国家、自治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13.跟踪研判涉及全市经济安全、粮食安全、能源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生态安全、社会安全等有关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落实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拟订钦州市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14.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促进共同富裕、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指导服务业发展。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5.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碳达峰碳中和、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

16.牵头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提出优化营商环境重大政策,统筹协调优化营商环境重大事项。

17.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建立完善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支持全市民营经济提升国际竞争力。

18.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9.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依法制订和调整《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属市级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组织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按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监审。

20.拟订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提出全市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市储备品种目录建议。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保障军粮供应。制定全市粮食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全市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21.负责管理全市粮食、食糖和棉花储备,并负责市粮食储备的行政管理。监测全市粮食和战略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全市粮食产业发展。负责统筹协调粮食安全工作。

22.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和钦州市出台的有关涉粮政策法规、标准制度和政策文件。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各环节粮食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负责和指导县(区)做好粮食流通、加工行业、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行业教育培训。

23.负责全市能源行业管理,负责起草能源发展和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全市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24.组织推进全市能源标准化建设。按权限审批、审核全市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协调开展能源对外交流和合作。

25.负责全市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行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能源科技推广应用相关工作。

26.负责全市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全市煤炭、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规划、政策,提出全市煤炭、石油、天然气储备收储、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监督协调商业煤炭、石油、天然气储备。

27.负责推进全市电力市场建设,组织和指导全市电力市场化交易工,规范电力市场秩序。配合监督检查有关电价,参与拟订各项电力辅助服务价格。研究提出电力普遍服务政策的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电力行政执法。监管油气管网设施的公平开放。

28.负责全市电能质量管理。负责全市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可靠性管理和电力应急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电力、煤矿、油气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29.拟订糖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

30.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行政单位,委机关本级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综合规划科、固定资产投资科、体制改革和民营经济发展科、开放合作与便利地建设科、重大项目和评估督导科、工业经济科、基础设施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科、农村经济科、能源发展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社会发展科、区域发展科、经济贸易科、营商环境科、价格和收费管理科、价格监测和价格成本监审科、粮食流通与执法监督科、物资储备与产业发展科、规划建设与安全仓储科、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科,共22个内设机构;委属事业单位包括广西钦州地质队、市价格认证中心、市经济信息中心、市储备粮管理中心、市军粮供应中心。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单位主要包括5个:市发展改革委、市价格认证中心、市重大项目建设促进中心、市储备粮管理中心、市军粮供应中心。其中市军粮供应中心为独立核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667.86万元,同比增长33.4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667.87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1419.87万元,增长33.42%,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了重点项目支付

(二)支出总计5667.86万元,同比增长33.4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2090.27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办公耗材以及水电、邮电、差旅、会议、培训、车辆维护等日常办公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504.11万元,下降19.4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2.公共安全支出(204类)0万元主要用于:北海海事法庭钦州港法庭办公经费。同比减少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相关经费调整至新单位。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429.2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64.67万元,增长17.74%,主要原因是:缴纳的职业年金以及发放抚恤金增多。

4.卫生健康支出(210类)292.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根据有关文件统一规定按比例计缴的医疗补助经费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支出。同比增加73.1万元,增长33.32%,主要原因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方面支出增加。

5.城乡社区支出(212类)170.18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期间物资采购支出。同比增加170.1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物资采购款项较上年增加

6.农林水支出(213类)15.12万元主要用于:市直乡村振兴工作补助、市直驻村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经费等支出。同比减少299.83万元,下降95.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支出了自治区下达的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工作激励资金300万元,本年度无该项资金

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5类)2000万元主要用于: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钦州片区启动区ABC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支出。同比增加2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片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8.住房保障支出(221类)112.5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减少7.19万元,下降6.01%,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以及机构改革人员调出,住房公积金支出总体减少

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22类)558.02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粮食储备库建设及低温仓改造、冻猪肉及生猪活体储备等。同比减少67.95万元,下降10.8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粮仓建设款项减少。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97.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0.42万元,项目支出3747.26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4.9万元,主要用于:市决策咨询专家、市咨询专家组办公室及各小组工作人员、市决策咨询委员会重大课题研究经费等。

2.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70.86万元,主要用于:本级及二层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钦州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23.21万元,主要用于:委本级发展改革相关业务支出。

4.战略规划与实施(项)支出决算为250.82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预算内前期工作各类编制规划支出

5.物价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2.84万元,主要用于:价格监测、价格成本监审、召开听证会、应税物价格认定等方面工作的支出。

6.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0.24万元,主要用于:委属事业单位各项人员经费支出

7.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86.67万元,主要用于:钦州市电子政务外网租用线路和设备及测评等支出。

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0.7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相关支出。

9.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29.9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用支出

1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6.67万元,主要用于:委本级及委属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1.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4.75万元,主要用于:记实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2.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0.08万元,主要用于:困难国有企业职工退休补缴以前年度养老、医保等支出。

13.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67.8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支出

1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项)支出决算为205.9万元,主要用于:疫情期间防控物资采购支出

15.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8.4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支出

16.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71万元,主要用于:委属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支出

17.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6.38万元,主要用于: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18.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6万元,主要用于:选调生到基层任职相关支出。

19.其他目标价格补贴(项)支出决算为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目标价格补贴工作经费支出

20.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52万元,主要用于:驻村人员补助支出。

21.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主要用于:片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支出。

22.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12.5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2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6万元,主要用于:我委及二层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钦州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4.专项业务活动(项)支出决算为2.9万元,主要用于:粮食相关业务工作开支。

25.储备粮(油)库建设(项)支出决算为372.06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粮仓建设及改造项目支出

26.肉类储备(项)支出决算为177.07万元,主要用于:冻猪肉和生猪活体储备开支等。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50.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42.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支出208.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18万元

(1)城市建设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0.18万元,主要用于是:疫情防控期间物资采购支出。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1.59万元,支出决算3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4%;支出决算数比2023年度增长27.48%。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2.82万元,同比增长13.25%。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4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1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参加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24年9月组织赴越南、印尼交流洽谈工作,该项工作未能在2024年编制预算时预计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有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9.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同比增加6.40万元,增长47.76%。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度无支出,无年初预算数,同比无增减。2024年末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4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19.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同比增加6.40万元,增长47.76%。主要原因一是公务活动较多,导致运行开支增多;二是公务车辆使用时间长,维修成本较大。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有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务活动较多,导致运行开支增多;二是公务车辆使用时间长,维修成本较大。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27%,同比增长1.11%。主要用于各类公务接待。据统计,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80个批次、共计703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80个批次、703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厉行节约,按规定尽量减少不必要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在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公务接待活动较多。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2.46万元,比2023年度下降6.1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职能划转,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4.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9.72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9.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8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9.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84%。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10479.16万元,执行数5667.86万元。自评得分为94.59分,评级为从自评情况来看:资金的执行情况和绩效情况达到预期目标,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效益与预期目标符合,资金使用效益较好,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的实现程度良好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46个,项目支出总额1652.64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41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338.44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89.13%,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80.99%;5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233.0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87%,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9.01%。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步对绩效目标进行梳理,做好目标与项目实施内容衔接,对目标及时优化调整。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钦州市电子政务外网租用线路和设备及测评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5.71分,评级为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20.56万元,执行数为402.52万元,完成预算的95.7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完成“数字钦州”建设考核任务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组织对钦州市电子政务外网租用线路和设备及测评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2.52万元。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经过综合评价,绩效评价得分95.71分。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达到预期指标,实现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全覆盖


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