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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25-03-03 09:00     来源: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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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5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牵头组织全市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全市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提出全市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全市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财政、金融、土地等政策。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提出服务和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相关政策建议。组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提出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

(五)统筹协调全市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工作,组织拟订并推进实施全市承接产业转移发展的重大规划、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推进投资、生产制造、贸易、消费等全方位全过程便利化,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六)组织拟订和推动实施钦州市参与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的重大规划、重大政策和重大措施,组织拟订钦州市参与国家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等重大政策。统筹协调钦州市参与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形成“一带一路”有机衔接重要门户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

(七)统筹协调全市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钦州市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规划、工作方案、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等。牵头组织参与通道建设省际合作。

(八)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建议。贯彻执行国家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并提出实施意见。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九)负责全市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按分工安排市级财政性基本建设基金。按规定权限审批、审核重大项目。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重大项目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协调重大项目相关问题。衔接平衡涉及重大项目的专项规划,按相关程序审核重大项目并加强管理。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十)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全市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协调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推进实施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推进融合贯通发展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能源和交通运输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石化产业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石化产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石化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

(十二)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协调推进面向东盟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国家、自治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三)跟踪研判涉及全市经济安全、粮食安全、能源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生态安全、社会安全等有关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落实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拟订钦州市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四)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促进共同富裕、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指导服务业发展。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五)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碳达峰碳中和、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

(十六)牵头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提出优化营商环境重大政策,统筹协调优化营商环境重大事项。

(十七)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建立完善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支持全市民营经济提升国际竞争力。

(十八)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九)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依法制订和调整《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属市级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组织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按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监审。

(二十)拟订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提出全市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市储备品种目录建议。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保障军粮供应。制定全市粮食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全市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二十一)负责管理全市粮食、食糖和棉花储备,并负责市粮食储备的行政管理。监测全市粮食和战略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全市粮食产业发展。负责统筹协调粮食安全工作。  

(二十二)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和钦州市出台的有关涉粮政策法规、标准制度和政策文件。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各环节粮食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负责和指导县(区)做好粮食流通、加工行业、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行业教育培训。

(二十三)负责全市能源行业管理,负责起草能源发展和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全市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十四)组织推进全市能源标准化建设。按权限审批、审核全市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协调开展能源对外交流和合作。

(二十五)负责全市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行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能源科技推广应用相关工作。

(二十六)负责全市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全市煤炭、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规划、政策,提出全市煤炭、石油、天然气储备收储、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监督协调商业煤炭、石油、天然气储备。

(二十七)负责推进全市电力市场建设,组织和指导全市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规范电力市场秩序。配合监督检查有关电价,参与拟订各项电力辅助服务价格。研究提出电力普遍服务政策的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电力行政执法。监管油气管网设施的公平开放。

(二十八)负责全市电能质量管理。负责全市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可靠性管理和电力应急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电力、煤矿、油气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二十九)拟订糖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十)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所属事业单位,下同)共有直属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1个,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4个。行政单位是机关本级;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市价格认证中心;委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市重大项目建设促进中心、市储备粮管理中心、市军粮供应中心、广西钦州市地质队。

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综合规划科、固定资产投资科、体制改革和民营经济发展科、开放合作与便利地建设科、重大项目和评估督导科、工业经济科、基础设施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科、农村经济科、能源发展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社会发展科、区域发展科、经济贸易科、营商环境科、价格和收费管理科、价格监测和价格成本监审科、粮食流通与执法监督科、物资储备与产业发展科、规划建设与安全仓储科、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科。

第二部分: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预算1700.30万元,支出总预算1700.30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减少  836.18万元,下降32.9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减少相关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总支出较上年减少836.18万元,下降32.9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减少相关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

)收入预算说明。

2025收入总预算1700.30万元,同比减少836.18万元,下降32.97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00.30万元,同比减少836.18万元,下降32.97%

2025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人员转隶等原因,减少相关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减少。

)支出预算说明。

2025支出总预算170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5.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2.67%,同比减少207.67万元,下降12.87 %;项目支出294.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7.33%,同比减少951.36万元,下降76.35 %。支出增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1002.10元,占支出总预算58.94%,同比减少560.83万元,下降35.88%。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226.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32%,同比减少89.69万元,下降28.37%。

3卫生健康科目支出预算68.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1%,同比减少16.57万元,下降19.54%。

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科目支出预算143.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4%,同比增加143.43万元。

5)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93.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0%,同比增加41.51万元,下降30.73%。

6)粮油物资储备科目支出预算166.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79%,同比减少262.02万元,下降61.1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405.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2.67%,同比减少207.67万元,下降12.87 %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79.9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6.83%,同比减少177.21万元,下降14.1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1.3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90%,同比减少36.07万元,下降16.5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40.4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9.99%,同比增加4.61万元,增长3.39%。

资本性支出预算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0.28%,同比增加1万元,增长33.33%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94.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7.33%,同比减少951.36万元,下降76.35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94.6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减少573.91万元,下降66.08%。

二、2025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70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405.7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94.6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807.7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2.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0万元,项目支出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发展改革工作经费、优化营商环境和信用建设工作经费等。

3.物价管理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完成价格管理工作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应税物价格认定经费、价格监审及召开听证会经费等。

4.事业运行80.1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5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国民经济演训相关经费支出

6.行政单位离退休116.1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国家统一规定,按行政单位离退休职工工资标准安排的离退休经费。

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9.7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8.行政单位医疗38.1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9.公务员医疗补助28.4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0.住房公积金93.5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委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11.储备粮(油)库建设3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钦州市粮食储备库建设发生的项目支出。

12.肉类储备121.51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开展生猪活体储备冻猪肉储备发生的项目支出。

13.事业单位医疗1.6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14.专项业务活动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开展军粮供应工作等方面。

15.事业单位离退休0.5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国家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离退休有关标准安排的离退休经费。

16.其他资源勘探业支出12.1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7.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31.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16万元,项目支出39.09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补足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中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差额部分。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我委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委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5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5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9.8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1.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8.30万元。

(二)2025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9.80万元,比年预算31.59万元减少1.79万元,同比下降5.67%2025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压减三公支出预算。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预算11.50万元,同比减少0.29万元,下降2.46%。主要用于: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减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支出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预算18.30万元,同比减少1.5万元,下降7.58%。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5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预算18.30万元,同比减少1.50万元,下降7.58%。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减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支出预算

第四部分:2025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807.7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市发展改革委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80.1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市重大项目建设促进中心、市储备粮管理中心、市军粮供应中心、广西钦州市地质队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政府采购预算33.50元,同比减少379.78万元,下降91.89 %,其中:集中采购30.5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91.04%,同比增加2.60万元,增长9.32 %;分散采购预算3.0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8.96%,同比减少382.38万元,下降99.22%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5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16.4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7.1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2辆,其中: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2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2辆);重大项目建设促进中心核定公务车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2辆)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编制及其资产划转的通知》(钦车改办〔2019〕7号)规定,市本级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局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2辆,其中:本级2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2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2辆);

、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市发展改革委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10个,预算资金294.60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敏感涉密项目除外)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一:冻猪肉储备补贴项目50.55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完成本年冻猪肉储备任务。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