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6-52763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6年03月18日 |
| 标 题: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城区2026年第二季度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钦市发改价格〔2026〕5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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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钦州胜利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根据《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钦州市城区建立管道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钦市发改价格〔2025〕6号)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授权,决定按机制调整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道燃气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执行政府指导价,此次价格联动上调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0.06元/立方米,即终端销售价格=上期终端销售价格+价格联动调整金额0.06元/立方米(工业用气最高销售价格为4.13元/立方米,商业用气最高销售价格为4.33元/立方米)。
二、执行周期从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止。
三、燃气经营企业要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和明码标价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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