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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数据要素市场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要素开发利用和流通交易,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我委牵头拟定了《钦州市数据要素市场化发展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地址:qz3688711@qinzhou.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为“对《钦州市数据要素市场化发展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钦州市行政信息中心A818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对《钦州市数据要素市场化发展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联系人:韩依纯;联系电话:368871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钦州市数据要素市场化发展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27日